系统信息化改造二期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系统信息化改造二期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SJSZC2010-G17
二、招标范围及形式:国内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预审系统信息化改造二期工程采购项目
四、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
五、采购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甲1号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七、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八、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7号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十、采购内容及用途及投标方资格要求:
1、采购内容及用途:
预审系统信息化改造二期工程
注:
(1)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950,000元;
(2)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以分包形式履行合同。
2、投标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购买标书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8月18日至2010年8月24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四、询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8月25日上午10:00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五、投标截止日期:
2010年9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六、开标时间:2010年9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七、评定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投标价格30分,售后服务20分,投标方案设计40分,投标方业绩1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十八、项目负责人:朱彦超
十九、联系方式:(010)********
传真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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