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玲珑郡住宅园区景观工程补充通知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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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玲珑郡住宅园区景观工程补充通知1号
各投标单位:
临安玲珑郡住宅园区景观工程已进入招投标阶段,现就招标文件中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企业业绩和建造师业绩中:竣工时间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均可计分。时间均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时间为准,合同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计分依据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2、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单位:杭州临安新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杭州西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杭州市临安区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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