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灰厂路~周口店路)道路大修工程、大街车辙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大灰厂路~周口店路)道路大修工程、大街车辙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朱云路(大灰厂路~周口店路)道路大修工程、东直门外大街车辙专项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2010年度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城市道路养护投资计划,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经批准,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施工的招标组织工作,招标形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序号 | 施工标段划分 | 工程名称 | 道路长度(km) | 大修内容 | 总工期 |
1 | 第一标段 | 朱云路(大灰厂路~周口店路)道路大修工程 | 3.833 | 路面病害处理、旧路铣刨加铺,步道、缘石拆旧建新,检查井加固等,维修面积约90000 m2。 | 60 |
2 | 第二标段 | 东直门外大街车辙专项工程 | 包括东湖别墅南门路口东进口、新中街路口东进口、农展桥西进口、新东路路口东进口4部分路面车辙处理,处理路面总面积3793.5 m2,更换局部路缘石、处理雨水口和检查井。 | 15 |
注:投标人针对所报名的标段分别提交投标文件。
2.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施工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企业资格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同类工程业绩:投标人应在2007年(含)后完成过北京市类似规模的、质量合格的城市主干路道路大修工程;
(5)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的自有人员,具有市政或相关专业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证书,2007年以后独立组织完成过北京市类似规模的、质量合格的城市主干路道路大修工程且无不良履约记录。
(6)拟派技术负责人应为投标人的自有人员,具有市政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无不良履约记录;
(7)未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
(8)本项目不接受因不良记录而仍被处在处罚期内停止投标的单位;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仅接受其中之一合格的投标人。
4.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10年8月16日-8月20日9:00~11:30、13:30~16: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3房间)报名,通过报名审查后,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
5、招标文件第一标段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图纸售价人民币600元,第二标段售价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 标 人: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19号
邮 编:100069
电 话:(010)********
传 真:(010)********
联 系 人:赵晓梅刘涛
招标代理: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邮 编:100176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鲁桂秋 刘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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