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辆二次招标公告
特种车辆二次招标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0-00335号信息--上海市嘉定区计量质量检测所特种车辆(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点击注册)的,按照以下询价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
一、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项目名称:燃油加油机智能检测车
2、技术要求:
见附件
3、数量:1
4、其他要求:
见附件
5、为保证本次采购的公平性,供应商认为上述技术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或者认为上述技术指标超出《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同类产品的技术规格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我采购中心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将对上述相关技术指标做相应修改。
二、交付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数量和时间等,按时交付,并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验收。交付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
三、验收方式:
使用单位在卖方送货后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收取发票并按照合同组织付款。
四、付款方式:
在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设备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发票提交给甲方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一次性向卖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五、质量保证:
1、卖方根据合同提供的项目应是全新的未使用给的而且是符合国家有关制作标准和环保要求,并实行一年以上保修,负责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卖方的相关规定办理。
六、项目报价:
1.报价单位应用人民币报价。:
2.报价单位应根据\采购项目需求\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在采购过程中是不可以改变的。
3.报价单位可以对\采购项目需求\中所列的全部的项目进行报价。报价单位可以用技术规格等于或高于同类品种的货物进行报价。
4.报价单位进行报价时必须同时附所报项目的图样、主要技术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和具体配置等书面资料。报价单位在报价的同时请附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其他相关资格证明。
5.报价单位的售后服务承诺请一并附报。
七、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请在2010年08月26日(星期四)11: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报送(或快递)到下列地址,过时不候。
八、报价评审:
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列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自主创新产品报价(格式见附件3)不高于非自主创新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10%的,确定自主创新产品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项目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已登记进入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无法从中小企业采购的,大企业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九、采购结果通知: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傅旭明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
一、付款
付款方式:在卖方将全部货物按照本合同规定交付,并帮助使用单位完成在上海市的车辆上牌工作后,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买方凭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交货接受单,买方将在15天内,按合同规定审核后向卖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二、报价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总报价包括汽车改装、培训等所有费用(包含上牌费用,即含购置税和上牌杂费),报价单位应当按要求进行报价,报价文件必须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表,详细列出设备和材料的产地、品牌、材质、厚度等。
(2)符合上海市上牌条件,并协助使用单位上牌。
(3)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和维护保养价格。
(4)报价文件中需提供改装方案及相关图纸。
(5)交货地:上海市嘉定区嘉新公路177号甲。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个月内。
三、响应资料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
四、燃油加油机智能检测车改装要求
需求一览表
包号货物名称数量(台)交货地点交货期供货范围
1燃油加油机智能检测车1上海市嘉定区计量质量检测所(嘉定区嘉新公路177号甲)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车到现场,并完成上牌、安装和调试
技术要求
(一)燃油加油机智能检定系统的组成
该系统由标准金属量器;自动读数仪;微型温度传感器;智能检测信息控制器;专业检测软件;分隔型组合大容量储油箱;相关辅助设施等,将全部装置合理安装于经改装后符合检测要求的检测服务车内,配套成为移动式燃油加油机智能检定系统。
(二)特殊要求
1.拥有燃油加油机智能检定系统相关的应用实绩,(在长三角地区相关检测机构有三家以上的应用)。
2.拥有燃油加油机智能检定系统的专利或相关认定资格证明及检定合格证书(省、直辖市检定机构出具)。
3.提供改装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检测服务车,应能符合国家交通法规和上牌许可规定,具蓝牌照,在上海市区内合法通行,车载检测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就位等均应承诺实行一条龙的交钥匙方式操作。
4.储油箱底部的构造,要求处在任何加油站的卸油口时,应能保证卸尽箱中的油品。
5.后车厢安放三只标准金属量器后,应能保证有足够的空间供操作人员回旋,人员上下后车厢的踏步应方便自如。
6.标准金属量器底部与储油箱应固定牢固,并能分离,拆卸方便。
(三)执行验收标准
1.按JJG 443—2006《燃油加油机》计量检定规程。
2.按JJG 259—2005《标准金属量器》计量检定规程。
3.以上未涉及的其他相关标准及指标。
(四)售后服务承诺
1.所供产品自出厂之日起质保壹年。
2.质保期限过后,实行终身有偿售后服务。
(五)燃油加油机智能检定系统技术指标
序号 | 名称 | 技术指标 |
1 | 二等标准金属量器 | 规格: 精度等级:0.025% 材质:不锈钢 |
2 | 智能检定系统 | 准 确 度:0.03% 重 复 性:0.025% 刻度分辨率( 环境温度:-10~50℃ 测温精度:0.2级 |
(六)燃油加油机智能检定系统配置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数量 | 说明 |
1 | 2台 | ①不锈钢材质特制 ②标准量器国家检定证书(省、直辖市检定机构出具) | |
2 | 1台 | ①不锈钢材质特制 ②标准量器国家检定证书(省、直辖市检定机构出具) | |
3 | 分隔型组合大容量储油箱 | 1个 | ①不锈钢材质特制 ②汽油、柴油分装型 ③单个容量不小于 |
4 | 自动读数仪 | 2台 | 安装在 |
5 | 智能检测信息控制器 | 1台 | 可控制二罐同时检定及单罐分别检定的操作(PC控制操作) |
6 | 微型温度传感器 | 4支 | 自动采集 |
7 | 专业检测控制及管理软件 | 1份 | 符合检测需要的各种功能(内容具体、简单易懂、操作简便、界面友好) |
8 | 便携式电脑 | 1台 | 液晶屏大于等于14吋 |
9 | 打印机 | 1台 | 黑白激光打印机A4 |
10 | 导静电输油管 | 2根 | DN50输油管 含DN50快速接头阀门 |
11 | 相关配套件 | 1套 | ①电缆连接线等防爆处理 ②防爆等级符合EX dⅡBT4要求 |
12 | 操作使用说明书 | 1份 | 书面及电子档备份各一份 |
(七)检测服务车辆及改装
1.检测服务车技术指标
1 | 车型 | 高顶面包车 |
2 | 外形尺寸(mm)长×宽×高 | ≥(5418×1974×2620) |
3 | 燃料种类 | 柴油 |
4 | 排放依据标准 | ≥欧Ⅲ排放 |
5 | 发动机排量(ml )/功率(kw) | ≥(2771/85) |
6 | 轴数 | 2 |
7 | 轴距(mm) | ≥3570 |
8 | 总质量(kg) | ≤3510 |
9 | 整备质量(kg) | ≤2350 |
10 | 最高车速(km/h) | 120 |
11 | 轴荷(kg) | ≤(1660/1850) |
12 | 空调 | 具备 |
2.检测服务车改装要求
1 | 后车厢配置 | 分隔型组合大容量储油箱 |
自动读数仪 | ||
微型温度传感器 | ||
导静电输油管等 | ||
2 | 中隔断板(密封性能好) | 将后车厢和操作控制工作区分隔 |
3 | 驾驶室及操作控制工作区 | 设正副驾驶位≥3人 |
操作工作台 | ||
逆变器电源转换控制柜 | ||
便携式电脑 | ||
打印机 | ||
智能检测信息控制器 | ||
4 | 车窗 | 后车厢取消两侧窗户,改为飞翼式车门 |
操作控制工作区于后车厢之间设一密封型观察窗 | ||
5 | 车身标示 | 标示按最终使用方要求标示 |
6 | 车辆上牌、车辆购置税、车辆相关其它事宜 | 实行一条龙的交钥匙方式操作 |
7 | 整体 | 布局科学、合理、美观,保障检测系统装置安全可靠的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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