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配套供水工程供水设备招标文件澄清公告4

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配套供水工程供水设备招标文件澄清公告4


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配套供水工程供水设备招标文件澄清公告4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配套供水工程供水设备
二、项目编号:NNZC2019-G1-00026-GXJT
招标人:上林县威林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林县丰岭路党校对面
招标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石工 0771- *******
三、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C区33栋2101室
招标代理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庞工****-*******
四、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月10日
五、澄清日期:2019年1月23日
六、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出如下澄清:
1) 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2、付款方式:更改为:(1)本次所采购的货物预付款为实际供货总金额的20%,在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及交付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2)自供应商提供货物清单内的设备到场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实际供货总金额的70%.
(3)自设备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产出的水质常规指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支付至实际供货总金额的100%.
4)质量保证金,待保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7天内退还完毕,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以上支付供货方须提供相应税票、货单、供货明细等材料。”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修改后的澄清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设备采购安装合同书第8.合同款支付更改为:“8.1、本次所采购的货物预付款为实际供货总金额的20%,在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及交付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8.2、自供应商提供货物清单内的设备到场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实际供货总金额的70%.
8.3、自设备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产出的水质常规指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支付至实际供货总金额的100%.
8.4、质量保证金,待保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7天内退还完毕,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以上支付供货方须提供相应税票、货单、供货明细等材料。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23日



相关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水设备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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