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达茂联合旗发展和改革局采购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557号)

包头市达茂联合旗发展和改革局采购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5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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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达茂联合旗发展和改革局采购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名称:包头市达茂联合旗发展和改革局采购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557号
采购目录:服务类\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相关咨询类服务;

3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3年(2015年至今)须具备至少一项城乡基础设施规划编制业绩;

4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规划师资格或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加规划全程编制工作;

5 投标人应具备的财务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6 投标人应具备的信用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http://www.ccgp.gov.cn/cr/list)、“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有关违法违规纪录;

7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打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通过;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07月11日 14: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8日 17:3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天福广场2号楼B座1608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1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天福广场2号楼B座1608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1日 09:30
开标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天福广场2号楼B座1608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达茂旗发改局
采购人地址:达茂旗百灵庙镇
采购人联系人:其其格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98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1号天福商务广场2号楼B座1608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4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达茂旗财政局
项目负责人:武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二次).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4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服务1.0七网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达茂旗发改局、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编制 基础设施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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