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园草坪播种建植及景观规划设计(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生态公园草坪播种建植及景观规划设计(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晋政施招[2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人”生态公园草坪播种建植及景观规划设计(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晋江市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人城雕生态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政文[2010]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晋江市生态公园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为250万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划分标段的,说明各标段的划分情况):本工程属晋江人城雕生态公园项目之一,该项目位于晋江市区北部,东起泉安路,西至世纪大道、南至九十九溪,北至晋江人城雕处的三角形地带,本次招标范围为公园内的草坪播种建植及苗木品种、数量设计变更;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合格;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东霖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泉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并取得《晋江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必须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企业住所在晋江行政辖区内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____/___;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8 月 18 日至 2010 年 8 月 24 日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合理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01);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每个合同段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下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 9 月 2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青阳新华街,邮编:362216 ;
电话:139*****017 ,传真: ;
联系人:小吴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华泰国际新城37幢A302室,邮编:362216;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方。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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