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DTDZ047/16-CL-01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2019

CHDTDZ047/16-CL-01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2019

(招标编号: CHDTDZ047/16-CL-01)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

一、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及邹县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度脱硝用液氨等10项物资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2016年技改资金;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0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7/16-CL-0101

2019年脱硝用液氨采购

邹县发电厂年用量约7000吨。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年用量约5000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475

CHDTDZ047/16-CL-0102

2019年中水处理用熟石灰采购

本项目为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21000MW等级火电机组2019年度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的中水处理用熟石灰,年用量约4500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78

CHDTDZ047/16-CL-0103

2019年中水处理用聚合硫酸铁采购

本项目为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21000MW等级火电机组2019年度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的中水处理用聚合硫酸铁供应,年用量约2500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75

CHDTDZ047/16-CL-0104

2019年硫酸采购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年用量约3150吨。2、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21000MW等级火电机组,年用量约3270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59

CHDTDZ047/16-CL-0105

2019年缓蚀阻垢剂采购

1、2019年度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335MW机组缓蚀阻垢剂,年用量约110吨(详见招标文件)2、2019年度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635MW机组缓蚀阻垢剂,年用量约156吨(详见招标文件)3、2019年度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1000MW机组缓蚀阻垢剂,年用量约208吨(详见招标文件)

1642

CHDTDZ047/16-CL-0106

2019年循环冷却水处理COD去除剂采购

本项目为2019年度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21000MW等级火电机组循环冷却水处理COD去除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的供应及服务,年用量约300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55

CHDTDZ047/16-CL-0107

2019年低浊助凝添加剂采购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年用量约1372吨。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年用量约1128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765

CHDTDZ047/16-CL-0108

2019年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15万吨/年、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粉约14万吨/年

6002

CHDTDZ047/16-CL-0109

2019年柴油采购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灰渣运输车辆中国重汽品牌85辆运输车辆及18辆工程机械、12辆小型车辆。需0号柴油约4300吨/年。

3560

CHDTDZ047/16-CL-0110

2019年磨煤机钢球采购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磨煤机钢球约920吨/年、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磨煤机钢球约800吨/年。

2688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9年脱硝用液氨采购】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采购内容,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2.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需提供由第三方有资质化验机构出具的液氨的正式化验报告,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化验报告原件)。

4.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十份与火力发电厂签订的液氨销售业绩,销售金额不小于1000万(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三年的销售业绩表,且必需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造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人应是具有液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营业执照包含液氨经营许可并具有良好销售业绩的销售商。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的专业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提供至少与三个液氨生产厂家签订的授权文件或购销合同,委托运输的需提供与承运单位签订的时间不少于2年的委托运输合同。(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需具有24小时脱硝用液氨供货能力,运输液氨车辆排放达到国IV标准(提供供货能力证明及承诺书,盖公司公章)。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9年中水处理用熟石灰采购】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采购内容,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2.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需提供由第三方有资质化验机构出具的熟石灰的正式化验报告,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化验报告原件)。

4.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三份与与火力发电厂签订的熟石灰销售业绩,销售金额不小于300万(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三年的销售业绩表,且必需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造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人应是具有熟石灰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营业执照包含熟石灰经营许可并具有良好销售业绩的销售商。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提供至少与两个熟石灰生产厂家签订的授权文件或购销合同,委托运输的需提供与承运单位签订的时间不少于2年的委托运输合同。(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需具有24小时中水处理用熟石灰供货能力,运输熟石灰车辆排放达到国IV标准(提供供货能力证明及承诺书,盖公司公章)。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9年中水处理用聚合硫酸铁采购】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采购内容,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为生产或具有水处理用品加工的企业(营业执照为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前必须取招标企业的水进行相关试验验证并出具质量检验报告。提供由山东电科院、西安热工院或其他省级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相关性能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报告(有效成分监测)。

5.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十份聚合硫酸铁销售业绩,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三年的销售业绩表,且必需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造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投标人须具有24小时内紧急供货或到达招标人生产现场服务的能力(厂家提供承诺书,盖公司公章)。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9年硫酸采购】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采购内容,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2.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需提供由第三方有资质化验机构出具的硫酸的正式化验报告,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化验报告原件)。

4.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三份与火力发电厂签订的硫酸销售业绩,销售金额不小于200万(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三年的销售业绩表,且必需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造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人应是具有硫酸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营业执照包含硫酸经营许可并具有良好销售业绩的销售商。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的专业硫酸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提供至少与两个硫酸生产厂家签订的授权文件或购销合同,委托运输的需提供与承运单位签订的时间不少于2年的委托运输合同。(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需具有24小时硫酸供货能力,运输液氨车辆排放达到国四标准(提供供货能力证明及承诺书,盖公司公章)。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9年缓蚀阻垢剂采购】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采购内容,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为生产或具有水处理用品加工的企业(营业执照为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投标前须取招标企业的335MW、635MW、1000MW机组的循环水原水分别进行相关试验,必须提供由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安热工研究院或其他省级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盖章版动态模拟试验报告(不接受静态模拟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日期须在投标之日前一年内。

5.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十份缓蚀阻垢剂销售业绩,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三年的销售业绩表,且必需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造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投标人须具有24小时内紧急供货或到达招标人生产现场服务的能力(厂家提供承诺书,盖公司公章)。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9年循环冷却水处理COD去除剂采购】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采购内容,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为生产或具有水处理用品加工的企业(营业执照为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投标前须取招标企业的水进行相关试验,必须提供由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安热工研究院或其他省级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盖章版报告。

5.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十份循环冷却水处理COD去除剂销售业绩,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三年的销售业绩表,且必需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造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投标人须具有24小时内紧急供货或到达招标人生产现场服务的能力(厂家提供承诺书,盖公司公章)。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9年低浊助凝添加剂采购】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采购内容,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为生产或具有水处理用品加工的企业(营业执照为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投标前须取招标企业的335MW、635MW、1000MW机组的水分别进行相关试验验证并出具质量检验报告。提供由山东科院、西安热工院或其他省级级以上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相关性能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报告(有效成分监测)。

5.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十份低浊助凝添加剂销售业绩,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三年的销售业绩表,且必需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造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投标人须具有24小时内紧急供货或到达招标人生产现场服务的能力(厂家提供承诺书,盖公司公章)。

7.投标人须具有清理招标方脱硫系统的污泥及运输服务,并合理处置产生的污泥的能力。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9年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采购内容,且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需提供由第三方有资质化验机构出具的石灰石粉的正式化验报告,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化验报告原件)。

4.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脱硫用石灰石粉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原件)。

5.投标人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机构的,需提供被委托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运输合同)(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需具有24小时脱硫用石灰石粉供货能力,日最大供货量不低于1800吨。(提供供货能力证明)。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9年柴油采购】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采购内容,且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具有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及商务部颁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4.具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具有近年柴油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原件)。

7.投标人需具有24小时柴油供货能力,能满足最大供货量,(提供供货能力证明)。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9年磨煤机钢球采购】

1.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2.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连续三年300MW及以上机组不少于2000吨的磨煤机钢球供货业绩(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造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在近三年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4.投标人应是具有钢球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营业执照包含钢球经营许可并具有良好销售业绩的销售商。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文件或与生产厂家签订的购销合同(不少于三年)。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9-01-24 10:04到 2019-01-3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9-01-24 10:04 到 2019-01-30 17:00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CA数字证书申请。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数字证书管理-申请”,按要求申请数字证书。以便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操作弃标等环节使用,否则无法参加电子招投标。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咨询电话:***-********-***,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02-19 10:00。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项目,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采用传统开标方式的项目,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 2019-02-19 10:00 。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

七、 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

联 系 人: 王守秋

电话: ****-*******

电子邮件: ********6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杨婷婷(预审文件/标书发售、收退保证金事宜) (标书发售、收退保证金事宜)

电话:***-********

电子邮件:yangtingting@chdt.com.cn

联 系 人:周靖雷

电话:***-********

电子邮件:zhoujinglei@chdt.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液氨 脱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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