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第一中心小学多功能厅设备采购项目

福州市仓山区第一中心小学多功能厅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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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第一中心小学

乙方:福建恒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FJYS[GK]*******的福州市仓山区第一中心小学多功能厅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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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11-1会议、广播及音乐欣赏系统会议、广播及音乐欣赏系统1国内**************详见投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玖万肆仟元整元(¥*******.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下藤路121号仓山区第一中心小学;

4.3交付条件:产品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要求的所有配置应符合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和技术参数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有关验收标准要求。所有设备应能通过采购人的验收。产品外观应无破损、裂缝和缺陷且标识清晰。。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项目招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次;按合同条款验收。乙方自检后,甲方与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国家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对成交产品的质量、性能进行检验,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方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乙方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入投标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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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95验收合格后
25质保期结束后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乙方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违约,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签定合同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货物(服务)的;乙方逾期提供货物(服务)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乙方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支付的定金;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10.3本合同所有服务,都必须由乙方自己或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乙方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4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招标人有权扣减尾款。10.5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招标人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招标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招标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 type="checkbox" id="check1" disabled="disabled">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type="checkbox" id="check2" disabled="disabled">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提供三年免费上门质量保证期。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所有货物在质保期结束前1个月,乙方须免费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14.2质量保修期后的服务要求: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仍应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乙方有责任自行维护或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所需配件应为生产厂家原装配件,其价格应低于市场价。14.3维修服务的响应时间:技术支持:当设备发生任何故障或不能正常运转时,乙方需提供4小时内电话咨询,如故障问题仍无法解决,乙方必须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派员到现场解决问题,故障原因在24小时内无法排除的,则应提供相应的备用货物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在质保期内,乙方负责为甲方的设备提供免费维护、保养和免费更换损坏的和有缺陷的零部件。故障维修响应时间内未到过现场进行维修者,甲方可自行委托相关企业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未付款中扣除。14.4所有货物保修服务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第一中心小学乙方:福建恒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下藤路121号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林路35号福建飞客小镇科技产业园3号楼4层405单元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谭春发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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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地点:甲方所在地



签订日期:2019年01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多功能厅 小学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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