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都宫溪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都宫溪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狮市蚶江镇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都宫溪整治工程(二标段)已由石狮市经济局以狮经计[2017]19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狮市环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石狮市环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蚶江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都宫溪支流一以W47号井为界、都宫溪支流二、都宫溪支流三、都宫溪支流四、都宫溪支流六及河道修复工程、截污干管工程、园林景观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HDPE管,最大管径0.8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最大管径0.8米,单项工程合同额********元,属于中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参加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下称“省外信息登记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对投标人的要求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文),《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5日08时00分00秒至2019年1月29日17时3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企业基本帐户汇往招标人指定帐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元(¥2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现金、银行保函、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石狮市年度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2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环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邮编: 362700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 0595-******** ,传真:0595-********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金明花园F幢9-10梯3层,邮编:362200

电子邮箱:********58@qq.com

电话:138*****562,传真:****-********

联系人:小刘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新行政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 综合整治 小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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