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中学食堂工程招标公告
青山中学食堂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新化县炉观镇青山中学食堂工程项目 | ||||||||||||||||||||||||||||||
项目编号: | D**************** | 项目所属区域: | 新化县 | ||||||||||||||||||||||||||||
采购人: | 新化县炉观镇青山中学 | 保证金: | 30000元 | ||||||||||||||||||||||||||||
多标: | |||||||||||||||||||||||||||||||
内容 | |||||||||||||||||||||||||||||||
新化县炉观镇青山中学食堂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新化县炉观镇青山中学食堂工程项目 谈判邀请公告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化县炉观镇青山中学的委托,对其新化县炉观镇青山中学食堂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化县炉观镇青山中学食堂工程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娄新******** 3、采购代理编号:GDHCLD-*******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最高限价: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A;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7月-2018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下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7月-2018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下同)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文件中只需提供上述报告中的审计结论意见书及资产负债表、损益利润分配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单位一致; (4)拟任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规定,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5)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由社保部门盖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名册)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保证金的缴纳 1、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交纳时间:2019年2 月1日12: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即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止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上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在开标当日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谈判文件费用。 2、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 月 1 日15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公告期限:2019年1 月25日至2019年1 月31日 八、采购项目联系(质疑)人姓名和电话 名称:新化县炉观镇青山中学 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炉观镇青山中学内 联系人:欧俊勇 电话:139*****780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娄底市长青街鹏泰国际A座1503室 联系人:游先生 罗先生 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名称:新化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8—******* 联系地址:新化县财政局办公楼502室 | |||||||||||||||||||||||||||||||
发表日期: | 2019/1/24 3:01 | ||||||||||||||||||||||||||||||
标签: 中学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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