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局称重及超载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公用局称重及超载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长春市市政公用局称重及超载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CGP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市政公用局机关 委托,对 长春市市政公用局称重及超载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市政公用局机关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市政公用局称重及超载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0-08-1417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0-08-1417 ******* ******* 0 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0 年 08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0 年 08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0 年 09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0 年 09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0 年 09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0 年 09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 固定式动态汽车称重系统2个、桥梁超载动态监控系统2个、无线便携式汽车称重仪5个
十九、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验收合格后付款80%,保留20%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二十一、交货期:30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另 1.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长春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确认通过。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合格
二十四、售后服务: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10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
联系人:
李志君 电话:********
闫镇 电话:********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市政公用局
项目负责人:陆宇
联系电话:****-********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1888号
邮  编:130000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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