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安顺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安顺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法治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法制保障。现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

(一)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成立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出台《中共安顺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年-2020年)>的通知》,统筹规划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召开2018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印发《安顺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市委常委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安顺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情况、安顺市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等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委书记曾永涛、市长陈训华对全市依法行政考核、法制机构及队伍建设和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商工作专门作出批示,分管副市长彭贤伦对县区法律顾问推进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和督促指导,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市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均主动向省政府、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完善学法用法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紧抓“关键少数”,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意见,就宣贯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省委常委会议精神。组织全市领导干部集中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重点问题解读”和监察法宣讲等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全市56390名干部职工参加宪法知识在线竞答活动,平均分位居全省第3。把依法行政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知识考试,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的领导干部参加宪法知识考试。出台《安顺市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开展宪法宣誓活动6次29人。四是强化依法行政督察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全省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对标对表层层分解落实,结合实际制定我市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细则,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年度绩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和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日常考核中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测评重要依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重要依据。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在目标考核中的比重,县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在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体系100分中占比5分、市直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在共性目标管理35分中占比4分。五是不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在机构编制人员落实到位基础上,大力开展法制机构能力建设,举办全市法制工作实务培训、参加“新时代学习大讲堂”业务知识专题讲座、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等,努力提升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适应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任务新要求。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努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决策机制。一是组建市政府重大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制定《安顺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规定(试行)》,聘请60名专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进行论证。二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关花大道建设项目房屋征收等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风险评估,加强防控措施研判。社会风险高的政策不出台、绝大多数群众不支持的项目不立项。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出台《中共安顺市委办公室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关于在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中规范和加强法律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安顺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等,抓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广落实并逐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管理考核,为其履职创造条件,使政府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风险评估和法律审查等方面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大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和平台,打造农村公共法律服务“1小时服务圈”和城市公共法律服务“半小时服务圈”。县区政府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室,33个市直部门和单位均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在市县乡三级覆盖率达95%以上。政府法律顾问在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数据战略行动等重大改革事项和制定重大决策中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服务,审查招商引资合同46件,出具审查意见222条。

(三)以实现良法善治为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立法保障。制定《安顺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市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建立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扩大政府立法公众参与面。通过挂网、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立法计划、立法建议、立法项目申请、立法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邀请第三方参与政府立法,《安顺市虹山湖公园管理条例》、《安顺市亚鲁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安顺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分别委托安顺学院、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和西南政法大学立法研究院参与起草或修改论证。组建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制定《安顺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规定(试行)》,充分发挥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咨询和论证作用。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监督管理,全力推进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一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推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合宪性审查有效衔接,推进备案审查常态化、合法性审查精细化、建议审查实效化。审查规范性文件25件,提出审查意见51条;备案审查县区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11件;登记编号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4件,报备率及时率均为100%;办理公民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事项1件;办理省、市各部门征求意见和其他文件121件,提出意见181条。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体制机制。遴选22名法律实务工作者组建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推动形成以法制机构为主体、专家学者为补充的审查机制。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清理。组织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保留1件,修改3件;组织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保留45件,废止1件,失效4件;组织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保留1件,废止1件,修改3件;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清理,保留5件;组织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取消29项。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出台《安顺市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规范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市34个市直部门单位各类行政权力3448项、责任事项25309项,全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认真抓好市县乡三级政府部门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和公布工作,方便行政相对人查阅监督,提升行政权力运行效率。2018年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保留19项。梳理市级负面清单71项。二是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全市发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9441份。调整涉企证照整合事项34项。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惠及企业754户。三是积极推进政社分开。我市分三批开展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第一、二批共23家脱钩试点已于2017年完成、第三批共7家脱钩试点已于2018年底完成。四是大力优化公共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坚持线下线上两端发力,最大限度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节约成本。线上推进平台接入点整合、提高网上可办率、打通信息孤岛,线下实行“前台集中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促进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进驻,确保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全市实现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全覆盖。1513个单位政务服务事项100%纳入平台办理。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量连续3年全省第一。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56%。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证明材料62份。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个工作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棚户区改造购房职工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半小时集中一站式办理;市人社局在全省率先实现社保卡制卡数据自助采集、远端用工信息采集和异地就医人员医保个人账户网银结转,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五是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开展示范试点、搭建“安顺诚信网”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健全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我市总结提炼的“诚信安顺建设的四条路径”经验被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专家特别推荐典型案例”。

(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信息通过贵州省双公示系统、贵州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公示。市国土局将土地违法等信息与工商等实行信息共享,推进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市税务局与国土、人社、公安、民政等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实现税收征管由税务部门单一治税向社会各界共同治理转变。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探索推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县两级210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抽查实施细则,调整完善“一单两库”,录入抽查事项5562项、执法人员4235人、检查对象377686户。开展随机抽查活动1549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4153人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16729个,抽查检查事项1748项,公开抽查结果14080条。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完成市级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机构设置,实现城市管理与对应领域综合执法双统一。大幅清理和减少县区综合执法队伍,将数量控制在10支以内。在卫生计生、交通运输等领域推进部门内综合行政执法。二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相关制度,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自觉接受执法监督。对全市持证人员进行动态管控,发放行政执法证4820个、行政执法监督证52个,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从事执法活动。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多个部门在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基础上适时进行动态调整。设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窗口和投诉专线电话,加大对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及问题线索查处力度,重点加强对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重大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督,适时开展约谈,强化常态化追责问责,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正确履职。组织开展案件评查,随机抽取302件执法案件进行评查,及时纠正违法不当行为,加强指导督促,做好典型案例宣传。我市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获市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奖。三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市政府每年均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65件、省市政协提案198件,均全部办结。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出台《安顺市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层层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认真抓好各项廉政任务落实。加强审计监督,组织开展各类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20余项。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63件,出庭率59.23%,其中中院一审案件出庭应诉率78.83%。出台《安顺市行政机关全面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规范对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办理落实工作。

(七)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一是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配合,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商机制。组织召开协商会议94次,沟通协商案件66件,协商成功27件,成功率40.91% 。我市构建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调机制的探索和启示获市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奖,省高院行文要求全省参照实施,多家报刊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民间纠纷4608件,调解成功4345件,调解成功率94.29%,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件48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1件303人。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出台《安顺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议议事规则》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管理规定》,建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分析通报和自查整改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纠错提醒,对县区和部门适时启动约谈机制,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和意见书4份,督促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全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4件,受理145件,不予受理59件。审结112件,其中维持43件,确认违法4件,驳回16件,终止25件,撤销22件,责令履行1件,其他1件。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立案609件,结案450件,在已生效的204件中,行政机关败诉13件,败诉率6.73%,同比下降0.33%。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制定《中共安顺市委办公室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会议公开、公文公开、文件解读等系列制度,努力实现重大决策执行全过程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政府常务会议、政府文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升政府公信力。二是搭建政民互动渠道。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网站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等平台建设,调动公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推进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应用全覆盖,推行就近申请、远程办理、异地打证和证照寄送等多种服务,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流程机制,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3件。四是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和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全市共有285家单位设立新闻发言人,建立经济社会运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安顺重大节庆活动、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等相关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加强各县区各部门网上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研判、处置能力建设,加强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舆论引导。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改革任务认识还不到位,对改革的统筹协调和主动性还不够,还存在以惯性思维理解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

二是县区之间、部门之间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还存在不平衡现象,少数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三是行政执法领域的改革虽然持续推进,但执法体制不够顺,执法效率不够高,少数行政机关执法不规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仍然存在。

四是立法需求与立法能力建设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地方立法与改革决策衔接、地方立法专业人才培育配备、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上还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狠抓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奋力开创新时代安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立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增强立法科学性民主性,突出重点领域立法,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加强政府立法新闻宣传,探索建立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二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严格错情通报。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严格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责任追究。

三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拓展法律咨询服务功能。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效率。

四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层层压实责任,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确保简政放权放得下、行得畅、管得好、有实效。

五是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探索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互评互查活动,推广以“三项制度”为核心的行政执法规范化经验。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实行监督检查与防错纠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六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探索“互联网+行政复议”申请模式,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妥善化解重大行政争议。加强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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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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