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审判法庭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民商事审判法庭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延吉市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法庭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YJJY2010-ZS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法庭装修工程已由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吉市人民法院,招标人为延吉市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延吉市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法庭装修工程;招标范围:装饰施工;建筑面积:7300平方米;工程规模:250万元;标段划分:1个;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比例 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延吉市长白路85-26号;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9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11月30日,工期 85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6 外埠施工企业还需到延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延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请于2010年 8月 12 日至2010 年 8 月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在延吉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报名,联系人:金光振,联系电话:****-*******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保取费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8 月_ 12 日至 2010 年 8_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_ 11:00 时,下午_13:3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延吉市建宇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持以上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9 月 1 日09时00分,地点为延吉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日报、延边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市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133000
联系电话:139*****806
联 系 人:朴龙吉
招标代理机构:延吉市建宇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前进路29号
邮 政 编 码:133000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赵光春
电 子 邮 件:yjsjy8543@163.com
网 址:www.yjsjy.com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延边分行河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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