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供电所营业楼施工招标公告
东河供电所营业楼施工招标公告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方供电局东河供电所营业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方供电局东河供电所营业楼项目施工已由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东方供电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
2.2建设规模:东方供电局东河供电所营业楼项目拟建一栋3层框架结构建筑,建筑面积765.42平方米,建筑高度11.85米;新建地下消防水池1个,建筑面积60.06平方米。配套场地绿化面积292.10平方米,道路广场面积680.8平方米,以及配套的室外水电、家具和厨房设施等。
2.3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100天。
2.4招标范围: 按招标人提供的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方供电局东河供电所营业楼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每个标段设1个中标人,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 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备注 |
1 | 东方供电局 | 1-1 | 东方供电局东河供电所营业楼项目 | 269.75 | 269.75 | 1 | 工程量清单招标 |
注:
1.本次项目招标采取工程量清单招标。
2.本次招标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不含本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3.施工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方供电局东河供电所营业楼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中标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如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4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专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2018年09月0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的社保证明。 |
5 | 提供2015年至今经审计且盈利的财务报表。 |
6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
8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
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5日0时00分00秒至2019年1月31日17时00分00秒下载加盖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承包商登记公告),并办理承包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承包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承包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承包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标段出售,每个标段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为200
元,招标文件一旦发售,工本费不予退还。
(2)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
①网上支付(建议优先采用此支付方式)
潜在投标人在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在提交订单时选择网上支付方式,通过网上支付交纳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
②电汇方式
潜在投标人通过电汇方式支付工本费(如工本费由个人账户转出,且需要开具投标单位名称为发票抬头的,须在电汇单附言:投标单位全称和招标项目简称。如附言字数限制允许,可注明招标项目全称),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转入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
账号:********6206
行号:********3019
(3)请潜在投标人认真填写并核实电商系统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发票类型、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如因投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信息错误造成开票错误,概不退换。
(4)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发票领取地点: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招标服务大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1 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如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或过渡期内需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签章形式除外),则投标视为无效。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标段为单位递交。
(1)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1月25日0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9年2月18日15时0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2月18日12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9年2月18日15时00分00秒。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五楼收标大厅。
5.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原件;若不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一份(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3)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提供本单位开标前三个月内社保证明);
(4)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一份(如使用则提供原件)。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5)未按“招标公告5.2”要求提供文件。
7. 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2)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岳工
电话:****-********/********(法定节假日除外)
8. 监督和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大道32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邮箱:jbxx@hn.csg.cn
举报电话:****-********
项目负责人(签名):
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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