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长岭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长岭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R-2019-3001
1.招标条件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长岭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根据《长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长政发[2018]2号)文件的有规定开展实施长岭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标段项目名称 | 标段项目编号 | 地理位置 | 项目区面积 (km2) | 标段工作任务 |
长岭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一标段 | HR-2019-3001-01 | 长岭镇 | 516.7321 | 项目外业:地类调查、权属界线调查、专项调查 |
前七号镇 | 350.0802 | |||
长岭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二标段 | HR-2019-3001-02 | 太平川镇 | 443.0375 | 项目外业:地类调查、权属界线调查、专项调查、坐标转换、时点变更 |
北正镇 | 520.9444 | |||
长岭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三标段 | HR-2019-3001-03 | 新安镇 | 348.098 | 项目外业:地类调查、权属界线调查、专项调查 |
流水镇 | 277.002 | |||
腰坨子乡 | 235.2781 | |||
长岭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四标段 | HR-2019-3001-04 | 永久镇 | 119.5683 | 项目外业:地类调查、权属界线调查、专项调查、建制镇补充调查 |
三县堡乡 | 145.6664 | |||
前进乡 | 128.0195 | |||
长岭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五标段 | HR-2019-3001-05 | 巨宝镇 | 199.3089 | 项目外业:地类调查、权属界线调查、专项调查 |
三十号乡 | 309.7634 | |||
长岭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六标段 | HR-2019-3001-06 | 大兴镇 | 443.0559 | 项目外业:地类调查、权属界线调查、专项调查 |
海青乡 | 102.9807 | |||
长岭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七标段 | HR-2019-3001-07 | 东岭乡 | 127.1703 | 项目外业:地类调查、权属界线调查、专项调查 |
光明乡 | 171.5582 | |||
三青山镇 | 223.0548 | |||
长岭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八标段 | HR-2019-3001-08 | 八十八乡 | 279.8042 | 项目外业:地类调查、权属界线调查、专项调查 |
利发盛镇 | 128.911 | |||
集体乡 | 116.8935 | |||
长岭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九标段 | HR-2019-3001-09 | 三团乡 | 374.2145 | 项目外业:地类调查、权属界线调查、专项调查 |
太平山镇 | 175.1642 | |||
长岭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十标段 | HR-2019-3001-10 | / | / | 项目内业:一至九标段项目内业:信息提取、数据库建设、图件编制 |
长岭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十一标段 | HR-2019-3001-11 | / | / | 项目监理:一至十标段项目 监理 |
2.2 项目一至九标段成果提交时间及服务质量标准要求:
2.2.1成果提交时间
一至九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前完成;
十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2.2.2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规范、规程和相关技术要求,所提交成果文件必须准确、详实,符合国家验收质量标准。
2.3项目十一标段监理服务期及质量标准要求:
2.3.1监理服务期:与第三次土地调查外业、内业服务期限相对应,对整个调查过程现场监督,直至所有调查成果通过省、市(州)、县各级审查;
2.3.2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规范、规程和相关技术要求,所提交成果文件必须准确、详实,符合国家验收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一、三、四、五、六、七、八、九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
二、十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
十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或工程测量监理;
本项目投标单位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3各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6-2018年)类似项目土地调查、测绘类似业绩不少于一项。
3.4 一至十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全体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十一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他项目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拒绝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单位投标。
3.8拒绝列入信用中国或政府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1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星海大厦4单元0822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盖、法人章的复印件:
(1)法人证明及身份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有委托)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职称证及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高级职称证及身份证
(7)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8)信用查询记录(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单位须提供近期在“信用中国网站”上的信用截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报名一个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13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新华苑宾馆3楼3007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本项目报名后,不接受人员变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岭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岭城西路388号
联系人: 田科长联系电话: 138*****68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星海大厦4单元0822室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81*****444
标签: 土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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