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运营中心摄像头框架招标公告

渠道运营中心摄像头框架招标公告


标公告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渠道运营中心摄像头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创建时间日期:2019-01-25 08:34:33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19-01-25 09:00:00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9-01-29 17:30:00
终止:

招标公告(二次)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渠道运营中心摄像头框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BZB********,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1.1.1项目内容:本次主要为连云港电信渠道运营中心采购2万台左右筒型网络摄像机(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1.2项目规模:本次招标总预算约902万元(含税);

1.1.3质保期:3年;

1.1.4供货期:自订单下达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1.1.5供货地点:连云港;

1.1.6合同有效期:自签订框架合同之日起4个月。

1.1.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1.2★本项目限单价(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类型

功能参数

数量

(台)

最高限单价(元)

130万1/3”CMOS ICR红外阵列筒型网络摄像机

镜头4mm,功耗5W MAX,红外照射距离最远可达30米;防护等级IP67(三年原厂质保)

6000

400

130万1/3”CMOS ICR红外阵列筒型网络摄像机

镜头4mm,功耗5W MAX,红外照射距离最远可达50米;防护等级IP67(三年原厂质保)

6000

450

200万1/2.7”CMOS ICR红外阵列筒型网络摄像机

支持H.265及H.264编码,镜头4mm,功耗5.5W MAX,红外照射距离最远可达30米;防护等级IP67(三年原厂质保)

4000

480

200万1/2.7”CMOS ICR红外阵列筒型网络摄像机

支持H.265及H.264编码,镜头4mm,功耗7W MAX,红外照射距离最远可达50米;防护等级IP67(三年原厂质保)

4000

500

1.3中标份额划分:本项目选取三个中标人。

名次

份额

备注

第一名

40%

第二名

32%

第三名

28%

1.4参与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5家,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如投标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具备同类设备供货经验。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有产品的授权书(授权书内须包含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3年免费质保,否则不予以认可),原件备查;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三年免费质保。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125日至2019129日,每日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1楼办公室 。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持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银行信息和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提供信息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备注

1

投标人名称

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务必保证正确,如填写错误导致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应答人承担。

2

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

法定代表人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

纳税人识别号

6

开户银行

7

户名

8

银行账号

9

公司地址

10

办公电话

11

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该联系人作为往来函件、澄清、成交通知书或电子发票等的接收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如提供信息不正确,采购人不承担一切后果。

12

本项目联系人电话

13

本项目联系人邮箱

14

发票联系人姓名

15

发票联系人电话

16

发票收件地址

注:

1.将以下内容发至联系邮箱:

(1)本Excel表格(可编辑版Excel),文件名:1.XX公司项目报名表;

(2)本Excel表打印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2.XX公司项目报名表;

(3)标书费汇款凭证(JPG格式),文件名:3.XX公司标书费汇款凭证;

(4)营业执照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4.XX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5)开户许可证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5.XX公司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2.以上报名材料不需要压缩。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21909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兴隆路1号411会议室

5.2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42.99.33.233:8001/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兴隆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项目联系人:汤井宽

电话:181*****471

电子邮件:181*****471@189.cn

开户银行:工行草场门支行

账号:****************845

汇 入 地:江苏省南京市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91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框架 摄像头 渠道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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