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要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应答人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采购内容。2、应答人须对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证书或税务机关网站截屏,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近三个月内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大签页时间为准)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须提供框架下的订单,否则一律不认可)。 4、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是招标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3)被责令停业或破产; 4)本次所采购产品或服务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 5)本次所采购产品或服务在最近三年内有被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 6)不同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同一标包或同一项目(未划分标段或标包)的应答; 7)违背诚信原则,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应答资料。 注: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应答人经营状况及其他说明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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