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学后勤保障处关于“门诊医疗服务托管”招标公告
人大学后勤保障处关于“门诊医疗服务托管”招标公告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树人大学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门诊医疗服务托管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门诊医疗托管 | 2.5 | ******* | 年 | 40万元/年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校卫生所门诊医疗服务自2016年4月1日起由浙江元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托管(每年服务费:第一年为24万元、后两年为 26.6万元),三年来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托管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学校的各项服务要求,连续三年考核良好,双方签订的门诊医疗服务托管合同将于2019年3月31日到期。 学校目前正处于“一校两地”办学的过渡期,学校的中心工作也将由杭州校区向绍兴校区转移,在2019年到2021年间学校的基本服务保障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如服务场地的变迁、服务主体增减、门诊量变化等的影响,鉴于上述情况,潜在的合作单位有较大的顾虑,愿意合作的意向低下。我处在多次调研其他合作潜在对象的同时也感受到合作单位的上述困惑,他们均未表达合作意向,如杭州市第二医院、浙大校医院、大关上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016年学校门诊医疗服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时,也仅有浙江元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一家前来应标,导致1次流标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而引入。 经与浙江元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协商,对方向我校表达了希望继续合作的良好意愿;但由于医护人力资源匮乏短缺、人员流动性大、医护人员薪酬提高、托管中需支付医疗相关费用上调、我校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的需求和服务要求也不断提高等原因,该托管单位希望在保证原服务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委派6名医务人员),适当增加费用,托管费用增至每年40万元,承诺更好地履行各项医疗服务职责,以优质的服务为全校师生做好各项医疗保障工作,服务时间为:2019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经处班子研究,为顺利做好各项学校医疗保障服务,同意将浙江元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确定为服务供应商,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元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642号1幢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陆卫平 | 中级 |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
赵芸 | 中级 | 浙江音乐学院 |
费伟强 | 经济师 |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1、综合考虑学校对单一来源供应商已履行合同的考核结果反馈,在杭高校医务室的服务现状和社会医疗资源的相对紧缺的实际情况,该供应商提供的医疗服务能满足学校医疗保障的基本需求。 2、每年40万的托管服务费,考虑医务室需求用人成本。参考在校高校医务人力成本专业性,已相对较低,可以接受。 3、建议学校智能部门在新合同内期内,加强对托管服务单位的监管考核,督促托管服务单位在校园公共宣传服务和疾病防控工作方面提供更多的支持。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树人大学
联系人:李瑞振
联系电话:****-********
地址:杭州市舟山东路19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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