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警察系统招标公告
电子警察系统招标公告
河北省肥乡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肥乡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肥乡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和《肥乡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就肥乡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能力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内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政府采购编号:FXZFCG-JZ-********1
2、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肥乡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人名称:肥乡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4、联系人:崔运堂 联系电话:0310-*******
5、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肥乡县政府采购中心(肥乡县财政局二楼)
联系人:董晓东 联系电话:0310-*******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招标货物名称:
电子警察系统,具体规格、配置、数量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8、供货时限及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0、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300万元(含)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相符的银行开户证明;(2)具有与采购项目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3)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4)投标人在近3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至少3个(提供合同原件);(5)具有三级以上智能化或系统集成资质以及三级以上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证书,具有安全施工资质证书;(6)必须具有能独立完成图像监控系统集成的专业技术力量,有能力完成本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内容。(7)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图像抓拍主机)的生产厂家授权书,所提供产品要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公安部安全与警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已在“肥乡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成功注册的供应商,凭注册通知书,经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直接获取招标文件;(2)未注册的供应商请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相符的银行开户证明以及与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相应的其他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凭注册通知书,经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资格注册、审核均免费)
1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自2010年8月4日起至2010年8月9日(含)前的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地点:肥乡县政府采购中心(肥乡县财政局二楼 肥乡县广安街西段路北)
12、接受货物样品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所接受货物样品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接受货物样品时间:2010年8月9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逾期恕不接受。
地点:肥乡县交警支队(长安路东段路北)
联系人:崔警官 联系电话:0310-*******
13、接受投标时间:2010年8月10日上午9:00分至9:30分(北京时间)。
14、开标时间:2010年8月10日上午9:30分。逾期恕不接受。
15、开标地点:河北省肥乡县政府采购中心(暂定,如有变动以通知为准),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无效。
代理机构:河北省肥乡县政府采购中心 监督机构:河北省肥乡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肥乡县广安街西段路北 地址:肥乡县广安街西段路北
项目负责人:董先生 负责人:程先生
电话:0310-******* 电话:0310-*******(传真)
传真: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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