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央灌区工程招标公告
恰央灌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喀则地区岗巴县龙中乡恰央灌区工程项目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日喀则地区岗巴县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家投资100% ,招标人为日喀则地区岗巴县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日喀则地区岗巴县龙中乡恰央灌区工程
2.2 合同编号:XZZB—JF—RKZGB100701
2.3 建设地点:日喀则地区岗巴县
2.4 工程规模:总灌溉面积6900亩,其中:改善灌溉耕地面积5865亩,新增灌溉草地面积1035亩;改造干、支渠道12.73公里,其中:改造干渠7.5公里,改造支渠5.23公里;修建渠系建筑物18座:分水闸11座、节制闸1座、农桥1座、涵洞1座、渡槽4座及配套设施。
2.5招标范围:
(1)建筑工程;
(2)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3)临时工程。
2.6 工期:45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质并应具备相应的注册资金;
(3)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并注册到本单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4)企业近三年(2007年至2009年)承建过高原类似工程业绩,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近三年(2007年至2009年)至少应各自完成过 1 个高原类似项目工程;
(5)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人员具有相应上岗证。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7)区外投标人须经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备案审查通过并持有《西藏自治区建筑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
(8)招标人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
(9)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班子成员不能兼任其他岗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07月16日至2010年0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拉萨市金珠西路76号武警加油站商品房二楼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区外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藏负责人);
(3)经办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近三年(2007-2009年)财务审计报告;
(6)企业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明材料);
(7)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的注册证、身份证,其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明并提供其担任建造师的证明材料);
(8)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及其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明并提供其担任技术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9)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人员、安全员的相应上岗证及身份证;
(10)投标人为拟派往本项目的所有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至2009年12月份的证明材料;
(11)区外企业的《西藏自治区建筑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
注: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第(1)、(2)、(11)项须提供原件,(3)至(10)项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并查验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08月05日10时整,地点为拉萨市北京中路新世纪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日喀则地区岗巴县人民政府
地 址: 西藏岗巴县德吉中路1号
联系人: 多拉
电 话: 139*****18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76号
联 系 人:陈先生、冯女士
电 话:(0891)*******、139*****707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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