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朝旧南岭隧道进口(DK85696.5-DK86290)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义朝旧南岭隧道进口(DK85696.5-DK86290)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编号:LWZBSD-001
劳务分包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工程名称: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前部分)施工1标旧南岭隧道进口(DK85+696.5-DK86+290)改造工程
招标单位: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1 | 招标人 | 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2 | 招标项目 | 旧南邻隧道进口(DK85+696.5-DK86+290)改造工程,分1个标段(具体见2.1条)。 |
3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4 | 计划工期 | 拟定2019年 2月 20日开工,2018年 7月 30日完工,总日历工作天162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总工期(日历天数)不变。 |
5 | 质量要求 | 本工程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标准。同时满足业主承包合同的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
6 | 投标人资格 要求 | 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或资质证件真实齐全满足办理准入证条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及公证书、一般纳税人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信用登记证)且未被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单位,具备本招标工程项目分包资质。 |
7 |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 日期: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1月28日; 时间:9 时至11 时,14 时至18 时; 地点:见本附表序号1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张晓勇; 联系人电话:158*****154;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需现金形式缴纳200元的工本费,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
8 | 现场考察 | 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如投标人需要考察现场,自行到场,一切费用自理,招标人可派人参加。 |
9 | 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 与开标 | 投标截止:以书面通知为准 开标地点:义朝项目部会议室。 |
10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20 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
1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
12 | 投标文件 要求 | 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用U盘拷贝,包括投标文件一份、Excel电子版投标清单一份)U盘重命名为本单位名称。 标书装订要求:密封包装,U盘及报价清单单独放在一个密封袋内。 |
13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总价的5%。 |
14 | 招标控制价 | 本招标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前1 日招标人公布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单项细目单价、合价)者,均按废标处理。 |
15 | 其它 | 招标人地址: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前部分)施工1标项目部邮 编: 传 真: 招标联系人:张晓勇电 话:158*****154 技术咨询人:杨文龙电 话:139*****541 |
16 | 投标人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 (一)投标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 满足施工要求 |
17 |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 | (一)本工程必须创建为双示范工地。 (二)驻地建设满足甲方标准化要求。 (三)投标人参与投标视为同意上述条款。 |
1、招标说明
1.1本招标项目为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义朝项目旧南岭隧道进口(DK85+696.5-DK86+290)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朝阳市北票市上园镇与大板镇交界处,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见2.1条)。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招标范围: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义朝项目旧南岭隧道改造具体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清单》相关内容。
2.2工期要求:
(1):2019年2月20日开工,2019年7月30日完工,总日历工作天数162 天;
以上开工日期为暂定,具体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总工期(日历天数)不变。
3、质量标准
3.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标准;
3.2本工程必须同时满足业主及甲方质量目标要求。
3.3符合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质量管理要求。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且信誉良好,近五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刑事诉讼案件。
4.2投标人应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和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其具备投标资格和具有足够的资源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
4.3投标人为招标人上级单位公布“不合格劳务队伍名单”的拒绝参加投标。
4.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开标日前被朝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或集团分子公司认定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4.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踏勘现场时招标人将提供便利条件。踏勘现场过程中交通、人身安全等活动中人身安全和所发生的费用自行负责。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踏勘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人的承诺
6.1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五“投标承诺”。
7、投标费用
7.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将按规定被拒收或作废,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2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8.3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5天前,可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送达至我方,我方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日前,以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已获悉。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递交投标书截止期5 日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以因某些投标人提出的某项询问或要求,以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投标保证金10、投标保证金
10.1为保证招标工作公平有序的进行,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按规定缴纳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10.2通过最终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者,没收投标保证金。
(1)未按规定期限递交投标文件;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标书者;
(3)有充分证据表明投标人有串标、围标、“挂靠”其他单位参与投标,贿赂招标评审小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4)中标后未按规定期限(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者;
(5)中标后未按规定期限(或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者。
10.3未发生第10.2条款列明情况的落标单位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到招标人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10.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10.5所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必须归还完整的招标资料。不归还招标资料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
10.6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履约保证金11、履约保证金
11.1根据招标人公司规定,中标人必须在得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招标人缴纳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5日内未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11.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及没收
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缴纳暂定合同价款总额的5%的现金 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全面履行合同完毕且通过业主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不计利息返还。乙方违约或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由乙方另行补足或由甲方在其合同价款中扣除。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组成(具体格式见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书封面;
12.2目录;
12.3投标书;
12.4授权委托书(后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2.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2.6投标报价清单;
12.7投标承诺;
12.8承担类似工程主要业绩表;
12.9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汇总表;
12.10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机械设备汇总表;
12.11施工组织设计;
12.1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3、投标文件的形式
13.1投标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13.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人应填写单位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应用A4纸打印机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
(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为1份正本和1份副本,并分别在封面上加盖“正本”和“副本”印章。正、副本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当面送至招标人。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五、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说明14、工程量清单
14.1工程量清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第四《投标报价清单》相关内容。
14.2工程量清单说明
(1)《投标报价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投标报价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招标人统一确定某一数值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作为实际施工数量及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招标人有权视施工情况对工程数量作适当调整。
(3)本工程实行综合单价,实际结算数量按分包人实际完成、质量合格、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量进行计量。
(4)《投标报价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5) 本工程地处朝阳市北票市上园镇与大板镇交界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质量要求严,工期要求紧。由此产生的费用含在综合报价中,投标人须充分考虑,谨慎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6)中标人必须保证沿线车辆及居民通行。
(7)投标人对投标工程量清单严禁私自修改,若私自修改所发生的一切后果都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以防止投标人对招标清单的数量和数量单位进行修改,在签订合同时仅参考投标人的细目单价,数量及数量单位按照招标清单确定。
15、报价说明
15.1投标单价内容:投标单价包含了为实施和完成工程量清单中项目所需的劳务(含人员调遣费)、材料(约定由招标人供应和无偿提供使用的除外)、机械(含进出场费,约定由招标人供应和无偿提供使用的除外)、质检、缺陷修复、安全文明施工(包含扬尘防治等)、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本条款未尽事宜,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中的《投标报价清单》及第四部分中的《合同格式》相关内容。
15.2投标人应根据当地市场情况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充分考虑市场变化的风险,在满足工期、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自主填报“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报价内容。
15.3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将《投标报价清单》和招标文件结合理解,充分注意每一个工程项目所明示的工作内容、材料机械提供内容、结算规则和材料超耗系数规定,以及工作内容中未列明但在施工中必须发生的视为对应项目的附属工程,费用包含在相应单价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15.4投标人已对因恶劣的气候、不明地质条件、当地人为环境、业主原因、物价及工费上涨、居民阻工、环保措施、停(误)工等因素造成费用增加进行了充分考虑,确认这些属于商业风险,已包含在投标单价中。确认投标单价已充分考虑并包含所有相关因素,一次包死,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因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施工难度的变化做任何调整。
15.5投标人报价中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因业主工程变更设计的新增项目应比照《投标报价清单》中相同或相类似项目的单价水平确定分包合同单价。
15.6招标人将施工用电接至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下的所有电线路等用电设备均由投标人负责并自行承担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投标人需按“一箱、一机、一闸、一锁、一保漏”及招标人施工用电标准化要求进行配备用电设备,投标人须提供备用发电机,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招标人提供施工用水接入端口及水表,端口以下的所有用水设备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包括给排水管路,打井、抽水、运输、储存等)并承担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投标人施工、生活用电费、水费均由投标人承担(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投标人挂表计量,向招标人交电费用或者甲乙双方确认后,从投标人当期结算款中扣除(其中电费按1.5元每度计算),由招标人向供电部门代缴。
15.7投标人自行承担自有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招标人不提供工地住宿。
15.8招标人提供材料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合同格式——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清单》,除本表列材料外,其他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15.9招标人提供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合同格式——附件三:《甲方供应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除本表列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外,其他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15.10 投标人使用招标人材料,由招标人按市场价在结算中扣除。施工中除招标人列出的清单施工内容外,其他因完成此项目需要建设的其他工程需投标人自行施工,招标人不再对投标人结算。
15.11 投标人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投标人必须按业主、监理、质监站、项目部、第三方巡检等管理单位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不足之处由招标人代购或代租,所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在投标人结算中全额扣除。
15.12 根据施工组织方案或现场需要,进行交通封闭。安装过程中遵守交通规,投标人充分考虑,决算时不予调整。
15.14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施工时交通不中断及施工的不连续性对工期及安全的影响;施工期间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交通组织方案,保证沿线车辆及居民通行。施工时交通组织复杂,投标人须充分考虑,谨慎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5.15由于开工时间及总工期的安排,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自然天气季对工程的各种影响,投标人须充分考虑,谨慎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5.16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服、反光背心及其他防护用品)由甲方统一配发,相关价款从中标人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5.17本次招标同步转发布业主单位招标文件及招标补遗文件,里面所属各项条款,乙方一经投标,视为同意接受业主单位所规定的的全部条款并知晓全部施工内容及管理规定,无条件执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
(1)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2)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3)投标文件格式中注明要求投标人签字盖章的位置,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
16.2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必须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送交招标人。
(2)招标人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日期的约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如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通知,则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人将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6.3投标文件的修改及撤回
(1)如果投标人提出修改或撤回投标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其它要求同16.1款规定。
(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撤标时投标保证金不退。
七、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授予17、开标
17.1招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并签到。如果无人参加时,招标人可宣布其废标。
17.2招标人在招标人内部监察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投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的序号次序打开投标书,并宣读其投标书的主要内容。
17.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开标程序如下: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通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澄清、答辩:唱标完后,招标人按开标顺序对投标人的施工业绩、施工组织、劳力、机械配备等方面向投标人代表进行澄清、答辩。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会议结束。
17.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即废标:
①投标书未进行密封,投标文件中注明的位置未盖单位公章和签字;
②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照规定填写。
18、评标
18.1评标委员会组建:招标人负责评标小组的组建及评标专家的抽取工作;评标小组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包含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其中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三分之二,评标专家从公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抽取应在评标前两天进行,并进行记录;招标人应对评标小组进行保密。
18.2评标原则: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
18.3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审,具体办法如下:
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的报价、业绩、综合施工能力和信誉度、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内容进行评审,在满足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情况下按规定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分,施工能力、业绩、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占40分,报价部分占60分。
(1)施工能力、业绩、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得分A(占40分)
施工能力、业绩、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满分4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资格审核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根据下表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施工能力、业绩、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评分标准表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施工能力(12分) | 主要管理人员配置 | 4 | 管理、技术人员配置优得4分,一般得2分,差不得分。 |
2 | 劳力配置 | 4 | 劳力配置充足得4分,一般得2分,不足不得分。 | |
3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 | 2 | 持证率100%得2分,不足不得分。 | |
4 | 机械设备配置 | 2 | 机械设备配置充足得2分,一般得1分,不足不得分。 | |
5 | 信誉与业绩(12分) | 优秀劳务队伍 | 6 | 近3年内被评为中国中铁系统内优秀劳务队伍,每评为一次优秀劳务队伍得2分,最高6分,没有不得分。 |
6 | 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 6 | 两年内每有1项得2分,最高得6分,没有不得分。 | |
7 |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 施工方案、工艺 | 8 | 优秀得8分,可行得4-6分,较可行得2分,不可行0分。 |
8 | 劳力、机械计划安排 | 2 | 科学2分,较科学1分,不科学0分。 | |
9 | 质量保证措施 | 2 | 好2分,一般1分,差0分。 | |
10 |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 2 | 好2分,一般1分,差0分。 | |
11 | 工期保证措施 | 2 | 好2分,一般1分,差0分。 |
(2)报价部分得分B(占60分)
①确定得分最高的投标报价(P):资格审核有效标书报价中,评标价最低者得满分(60分),其他评标价(T)每高于得分最高的报价1%扣1分,具体得分按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
②投标报价得分:B=60-|T-P|÷P×100×1。
③本招标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前1 日招标人公布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者,按废标处理。
(3)总得分S=A+B。
18.4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则其投标按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9、定标及合同授予
19.1评标委员会按规定经过评审后,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19.2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文件被接受,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签署在中标人被通知中标后5 日内签署。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另行选择中标单位或重新组织招标。
19.3中标人在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第11条规定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9.4本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9.5投标人在中标前后均不得将招标过程和内容向与此事无关的他人或单位泄露,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泄露人负责。
19.6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已完工程或在建项目等信息进行实际考察时,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具体时间按招标人通知为准。主要考察内容:投标人所报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现场管理、现场文明施工、信誉及经济法律纠纷等。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投 标 文 件
投标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程
投标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名称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xxxxxxxxxxxxxx(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一、投 标 书致: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xxxx目部:
我单位在认真研究了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以后,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专业分包项目清单注明的全部工程施工,承担建成及其缺陷责任期的维护工作。每一项分包单价报价表中所列入的单价为完成对应项目所需的劳务(含人员调遣费)、材料(约定由招标人供应和无偿提供使用的除外)、机械(含进出场费,约定由招标人供应和无偿提供使用的除外)、质检(自检等)、缺陷修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如果你方接受我单位的投标,我单位保证在接到开工指令后,在规定的开工期内开工,并严格按你方的工期计划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
如果因我单位原因放弃中标,我单位承诺,除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承担因此带来的其它后果。
我单位接受进场后30天的试用期的条件。如我方不能及时按投标承诺组织相关人员机械进场或在第一月内未能完成你方要求的合理施工进度时,你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我方履约保证金。我方承诺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自身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单位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xxxxxxxxxx(签字)
日 期:年月 日
委托人:(企业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代理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
委托事项:
委托人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前部分)施工1标旧南岭隧道进口(DK85+696.5-DK86+290)改造工程投标,分包合同谈判、签订、履行期间,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办理以下事项:
1、全权负责投标、修改投标报价,合同谈判事宜;
2、若中标,负责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
3、若中标,全权负责该工程的现场施工事宜;
4、若中标,办理收方、计量结算等有关事宜。
5、若中标,办理工程款项结算、拨付等有关事宜。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因该工程需要,代理人可以进行转委托。代理人及其选定的转委托代理人实施的行为,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委托单位:(加盖公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后附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同志在我公司任董事长一职,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加盖公章)公司
年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工程名称: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前部分)施工1标旧南岭隧道进口(DK85+696.5-DK86+290)改造工程
编码 | 名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暂定) | 单价(不含增值税) | 合价(不含增值税) | 费用组成 | 计量规则 | 工作内容 |
0410-02-01-01 | 一、开挖 | |||||||
隧道洞身开挖 Ⅲ级围岩 | m3 | 1163.29 | 单价包含(除超前地质预报外的)全部费用。爆破火工品的手续费、采购、运输、保管、使用等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甲方统一办理,费用在乙方当期结算中扣除。 | 按现场实际完成的(设计内的)断面方计算(超、欠挖数量不予计算) | 搭拆脚手架,测量,开挖,通风,防尘,出碴(含运距1Km内),修整,排水,照明,材料运输(含运距200米内),三管两线安拆及维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 | |||
隧道洞身开挖 Ⅳ级围岩 | m3 | 3125 | ||||||
隧道洞身开挖 Ⅴ级围岩 | m3 | 3626.3 | ||||||
洞外弃渣 大于1公里,运距每增1km | m3·km | 14505.2 | 单价包含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的(设计内的)断面方计算(超、欠挖数量不予计算) | 自卸汽车运输、卸碴、空回等全部工作内容(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弃渣场) | |||
0410-02-01-02 | 二、衬砌 | |||||||
0410-02-01-02-01 | (一)混凝土 | |||||||
定型钢台模 (组装 拆除) | 次 | 1 | 单价包含全部费用 | 按实际拼装次数计量 | 台车组件进场、检修、拼装、拆除、清理、倒运、装车等全部工作内容 | |||
C30(C35)洞身混凝土浇筑(含矮边墙、仰拱、二衬) | m3 | 6214.42 | 单价包含除砼以外的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不超设计)的体积计算,超挖回填部分不予计量 | 衬砌混凝土浇注,整修、移动台车,维修及更换易损件,制安挡头板模型、材料倒运等全部工作内容 | |||
C20混凝土仰拱填充 | m3 | 2047.49 | 单价包含除砼以外的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不超设计)的体积计算,超挖回填部分不予计量 | 基底清理、挡头板模型制安拆,混凝土灌注、振捣、安插接茬钢筋、抹面、养护等全部工作内容 | |||
水沟、电缆槽盖板 预制C35 | m3 | 85.48 | 单价包含除砼外的全部费用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量 | 基底清理、模板制、安、拆,砼灌注、振捣、安插接茬钢筋、抹面、养护、材料倒运等全部工作内容 | |||
水沟、电缆槽盖板 安装 | m3 | 85.48 | ||||||
C30混凝土(沟槽身) | m3 | 795.36 | 单价包含除砼外的全部费用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量 | 基底清理、模板制、安、拆,砼灌注、振捣、安插接茬钢筋、抹面、养护、材料倒运等全部工作内容 | |||
水沟、电缆槽钢筋 | t | 22.7 | 单价包含除钢筋料费以外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的面积计算,不计搭接、损耗 | 钢筋制作、转运、焊接、安装、绑扎以及场地清理、材料堆码等全部工作内容 | |||
止水带 | m | 28908.04 | 单价包含除止水带、作业平台外的全部费用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量 | 止水带安装、修整等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 |||
分离式防水板(EVA防水板1.5mm) | m2 | 3800.88 | 单价包含除防水板、作业平台外的全部费用 | 按完成的设计(或变更设计)内的合格工程量,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 | 搭拆工作平台,砂浆找平层,保护层,切割锚杆头、钻眼钉锚、敷设及焊接防水板等全部工作内容 | |||
无纺布400g/㎡ | m2 | 12537.80 | 单价包含除无纺布费用以外的全部费用 | 按实际铺设的面积计量 | 无纺布的铺设、缝合、锚固等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 |||
透水软管(Φ50) | m | 1627.53 | 单价包含除透水软管料费以外的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计量 | 台车移动就位、运料、制作、安装、检查等全部工作内容 | |||
透水软管(Φ100)(Φ80) | m | 1187.1 | 单价包含除透水软管料费以外的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计量 | 台车移动就位、运料、制作、安装、检查等全部工作内容 | |||
聚氨酯保温材料 | m3 | 178.07 | 单价包含除聚氨酯保温材料费以外的全部费用 | 根据现场实际完成体积计量 | 材料的倒运、切割安装、检查等全部工作内容 | |||
混凝土界面剂 | m2 | 593.5 | 单价包含除界面剂费用以外的全部费用 | 根据实际完成面积计量 | 材料的场内倒运,涂刷、修整等全部工作内容 | |||
0410-02-01-02-02 | (二)钢筋 | |||||||
(二)钢筋 正洞 | t | 393.69 | 单价包含除钢筋以外的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不超设计)的重量计算 | 钢筋除锈、下料、制作、运输、绑扎成型等全部工作内容 | |||
0410-02-01-03 | 三、支护 | |||||||
0410-02-01-03-01 | (一)喷射混凝土 | |||||||
喷射混凝土 C25(湿喷) | m3 | 2131.72 | 单价包含除砼外的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不超设计)的体积计算 | 搭、拆脚手架,安、拆、转移机具设备,砼拌合、喷射及养护,回收利用回弹料等全部工作内容 | |||
0410-02-01-03-03 | (三)钢筋网 | |||||||
(三)钢筋网 | t | 22.64 | 单价包含除钢筋以外的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不超设计)的重量计算 | 制作、运输、挂网、点焊、加固、移动脚手架等全部工作内容 | |||
0410-02-01-03-04 | (四)超前小导管 | |||||||
超前小导管 | m | 8029.55 | 单价包含除钢管以外的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不超设计)的长度计算 | 钢管制作、运输、布眼、钻孔、顶管、注浆等全部工作内容 | |||
锁脚锚管 | m | 7471.34 | 单价包含除钢管以外的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不超设计)的长度计算 | 钢管制作、运输、布眼、钻孔、顶管、注浆等全部工作内容 | |||
108(T=6MM)管棚(Φ89、Φ95) | m | 576.75 | 单价包含除钢管以外的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不超设计)的长度计算 | 场地清理、搭拆脚手架、布眼、钻孔、清孔、钢管制作、运输、就位、顶进、接长、水泥浆拌制、压浆、检查、堵孔,材料运输、倒运,安全文明等全部工作内容 | |||
导向墙C20 | m3 | 7.89 | 单价包含除砼以外的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不超设计)的方量计算 | 模板安拆,混凝土拌制,浇筑,振捣,养护等全部工作内容 | |||
0410-02-01-03-05 | (五)锚杆 | |||||||
砂浆锚杆 | m | 13256 | 单价包含除锚杆以外的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不超设计)的长度计算 | 脚手架安拆、移动、锚杆制作、钻孔、安装、清理岩面、水泥砂浆拌和、灌注、安装、锚固等全部工作内容 | |||
中空锚杆 | m | 8259.15 | 单价包含除锚杆以外的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不超设计)的长度计算 | 脚手架安拆、移动、钻孔,清理岩面、水泥砂浆拌制、灌浆、安装附件、锚固等全部工作内容 | |||
0410-02-01-03-06 | (六)钢支撑 | |||||||
格栅钢架(工字钢16) | t | 146.73 | 单价包含除工字钢以外的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不超设计)的重量计算 | 钢筋加工,格栅制作、运输、安装;联结钢筋制作、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 | |||
0410-02-01-04 | 四、圬工凿除 | |||||||
0410-02-01-04-02 | (二)混凝土 | |||||||
爆破混凝土 | m3 | 5955.95 | 单价包含全部费用全部费用。爆破火工品的手续费、采购、运输、保管、使用等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甲方统一办理,费用在乙方当期结算中扣除 | 按现场实际完成的(设计内的)断面方计算(超、欠挖数量不予计算) | 搭拆脚手架,测量、划线,钻眼、爆破,开挖,出碴(含运距1Km内),修整,钻爆平台移位、安拆,运材料(含运距200米内),通风、水、电,及三管两线安拆及维护,排水等全部工作内容 | |||
洞外弃渣> 运距每增1km | m3·km | 23823.8 | 单价包含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的(设计内的)断面方计算(超、欠挖数量不予计算) | 自卸汽车运输、卸渣、空回等全部工作内容 | |||
0410-02-01-05 | 五、衬砌背后压浆 | |||||||
拱顶压浆 Ⅳ~Ⅵ级围岩 预留孔压浆 | m3 | 296.75 | 单价包含除水泥、水玻璃、速凝剂之外的全部费用 | 按实际使用水泥用量及配合比进行换算,以m3计列 | 浆液拌制、平台搭拆、钻孔、压浆管安装、压浆、封孔,洞内运输及清理现场等全部工作内容 | |||
0410-02-01-07 | 七、洞门 | |||||||
浅孔爆破 (软石) | m3 | 500 | 单价包含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的(设计内的)天然密实方计算 | 钻眼、安全警戒、爆破,装、运1Km内、卸、空回,场地清理、平整等全部工作内容 | |||
软石 增运1km | m3 | 500 | 单价包含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的(设计内的)断面方计算(超、欠挖数量不予计算) | 自卸汽车运输、卸渣、空回等全部工作内容 | |||
浅孔爆破 (次坚石) | m3 | 200 | 单价包含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的(设计内的)天然密实方计算 | 钻眼、安全警戒、爆破,装、运1Km内、卸、空回,场地清理、平整等全部工作内容 | |||
≤12t自卸汽车运 次坚石、坚石 增运1km | m3 | 200 | 单价包含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的(设计内的)断面方计算(超、欠挖数量不予计算) | 自卸汽车运输、卸渣、空回等全部工作内容 | |||
洞门混凝土浇筑 C30 | m3 | 350 | 单价包含除混凝土外的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不超设计)的体积计算 | 模板拼装、拆、修、堆放,搭拆脚手架(含材料费),砼入仓及仓内浇筑养生等所有费用。 | |||
洞门装修 砂浆抹面 厚50px | m2 | 45 | 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不超设计)的面积计算 | 清理、修补、湿润基层表面、堵墙眼,调运砂浆、分层抹灰找平、刷浆、洒水湿润、罩面压光(包括门窗洞口侧壁及护角线抹灰),清扫落地灰等 | |||
洞门装修 洞门牌及号标 | 个 | 1 | 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不超设计)的个数计算 | 基层清理、材料倒运、安装、固定、清理现场等全部费用 | |||
洞门附属 浆砌片石检查梯 M10 | m3 | 75 | 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且不超设计的合格圬工体积计算 | 选石、砂浆拌和、砌筑、勾缝、材料50米内运输等全部费用 | |||
洞门附属 浆砌片石仰坡、截水沟、渗水沟、吊沟 M10 | m3 | 200 | 全部费用 | 按现场实际完成且不超设计的合格圬工体积计算 | 选石、砂浆拌和、砌筑、勾缝、材料50米内运输等全部费用 | |||
不含税合计金额 | ||||||||
税金 | 3% | |||||||
含税合计金额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致: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前部分)施工1标项目部:
我单位就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前部分)施工1标旧南岭隧道进口(DK85+696.5-DK86+290)改造工程:劳务分包投标向招标人郑重承诺:
1、承诺完全确认并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含招标文件其它条款、修改及答疑资料)和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
2、承诺中标后,接受招标人的现场指挥和管理,执行业主、招标人的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3、承诺中标后,本工程不进行转包、不分包。若发生转包、分包则按不履行合同处理,没收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
4、承诺中标后,积极主动接受招标人监督和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质量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实现安全、质量目标,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配齐到位,否则,完全接受招标方的任何处罚。
5、承诺中标后,及时配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机械并进场施工,确保实现工期要求。若发生工程进度明显滞后,不能确保整个项目的总工期时,招标人有权将部分工程另外分包他人,直至终止合同。
6、承诺中标后,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质量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班组长等)和机械设备要保持相对稳定,若确需调离或调整,应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
7、承诺中标后,服从招标人有可能根据上级指示、投资安排、施工组织调整或征地拆迁、文物考古、环境保护、防洪评价等地方因素影响而进行的工期调整,且不要求由此而引起的工程索赔。
8、承诺中标后,对合同执行期内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与招标人协商处理解决,主动或在招标人的协调下做好与地方、前后专业工序之间的联系和配合,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9、承诺中标后,如遭遇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机械设备及人员无条件服从招标人或当地政府救灾组织的统一安排及调配,投入抢险救灾。
10、承诺中标后,接受招标人对结算资金的监督管理,接受招标人对资金使用及流向情况的检查,确保结算资金专款专用。
11、承诺中标后,在招标人资金暂时紧张时,能够调集自有资金用于工程施工和保证全体参加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及时发放,保证本工程的顺利进行,并就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接受招标人检查监督,对未按时发放的接受招标人处罚,必要时,招标人有权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从投标人应得合同价款中代为支付,招标人的代为支付视为对投标人合同价款的支付。
投标人:(单位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 日
六、承担类似工程主要业绩表序号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 |
2 | 项目所在地 | |
3 | 发包人名称 | |
4 | 发包人地址 | |
5 | 发包人电话 | |
6 | 合同价格 | |
7 | 开工日期 | |
8 | 竣工日期 | |
9 | 承担的工作 | |
10 | 工程质量 | |
11 | 项目经理 | |
12 | 技术负责人 | |
13 | 项目描述及获奖情况 |
注:1、每一项业绩单独填写一张表。
2、所填写项目的合同协议书、获奖证明及图片附在业绩表后面。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拟任职务 | 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自有/外租 | 现在何处 | 备注 |
投标人针对本分包项目具体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主要劳力、施工机械设备安排及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内容。
十、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 业 名 称 | ||||||
企业详细地址 | (自治区、直辖市) (市、州、盟) (区、市、旗) | |||||
(路、道、巷、乡、镇) 号(村)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电 话 | |||||
现场施工负责人 | 姓 名 | 电 话 | ||||
身份证号 | ||||||
资质证书 | 编 号 | 等 级 | ||||
发证机关 | 有 效 期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注册资本 | |||||
企 业 类 型 | 建立时间 | |||||
安全资质证书 | 编 号 | 发证时间 | ||||
发证机关 | 有 效 期 | |||||
税务登记证 | 帐 号 | 发证机关 | ||||
开户银行 | 名 称 | 帐 号 | ||||
人 员 状 况 | 从业人员年末数 人 | |||||
其中:管理人员 人 | ||||||
技术工人 人,特种作业人员 人 | ||||||
其他人员 人 | ||||||
机具 状况 | 施工机具名称、型号、数量、技术状态: |
(本表后需要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机关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加盖红章)及各种荣誉证书等有关资料。)
编号:xxxxxx-字(2019)-xxxxxxx
(填写全称) 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承包人:、
分包人:、
签订地点:沈阳市和平区 、
签订日期:年月日
告 知
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依法合规经营,我方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前向贵方告知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循的相关事项:
1.项目部仅是公司下设的一个职能部门,具体负责项目施工生产的组织与管理,无主体资格,无独立的经营权及决策权,一切权利均需在公司明确授权范围内行使。
2.我公司及项目部对外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和涉及经济类的文件,须经公司各业务部门评审后签订,项目部无权单方签订,未经公司评审,相关文件无效。
3.我公司及项目部对外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和涉及经济类的文件,均统一加盖名称为“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电子印章或实体印章。以项目部印章对外签订的任何经济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会议纪要、证明等等)均属无效。
4.项目部可就合作过程中的纠纷及赔偿事宜形成初步意见,但项目部出具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会议纪要、证明等等)在未经公司确认时均系草案,无法律效力,具有最终决定权的仅限于公司签发的正式文件。
5.员工签署具有证明性质的书面材料,必须经项目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均系个人行为,由其个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公司及项目部无关。
6.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严禁贵方进行债权转让或债务转移。除我公司书面确认外,任何形式的债权转让或债务转移对我公司均无法律效力。
7.项目部作为公司下设职能部门,无主体资格,无对外担保权限,其出具的一切担保文件均属无效,无法律效力。
8.贵方需出具与合同一致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将原件交由我方存档。
9.贵方必须保证提供的证照、资质、资信、纳税人身份、
财务报表、劳务工的身份、技术、技能证书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贵方出具虚假证明签订合同,我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贵方承担全部责任。
10.请贵方务必在合同签订前详细阅读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相关文件,并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如有异议,需在合同签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双方共同确认。合同一经签订,相应的权利义务均按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11.贵方签字盖章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该告知书
的全部内容,并承诺严格执行,确保合作依法合规。
被告知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人: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资质、注册情况及纳税身份情况
1.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1.2企业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1.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许可范围:
有效期:
1.4准入证号及年检记录:
1.5 乙方为: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2.2劳务作业地点:
2.3劳务分包内容:等。(具体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第三条 分包工作期限
3.1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3.2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3甲方应根据发包人(业主)总工期及分项工期要求下达详细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乙方必须严格执行。
3.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发包人(业主)、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调整,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因工期调整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考虑 。
第四条 保证金交付与返还
4.1 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缴纳暂定合同价款总额的5%的现金 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全面履行合同完毕且通过业主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不计利息返还。乙方违约或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由乙方另行补足或由甲方在其合同价款中扣除。
4.2质量保证金:按合同价款总额 5%的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乙方的工作成果在甲方与业主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后,甲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乙方。若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修,质保期延长,质保金仍由甲方保留;如乙方拒不返修,甲方有权将质保金用于支付返修费,质保金不足支付返修费用时,由乙方补足。
4.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缴纳暂定合同价款总额5%的现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乙方未按时足额发放劳务人员工资的,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该保证金或合同价款中直接支付给劳务人员。如果乙方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乙方同意甲方在合同价款中扣除。
4.4安全风险金:按合同价款总额 3%的比例缴纳安全风险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无安全事故发生,在合同履行完成,签订封账协议后三个月内甲方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合同
5.1合同总价:本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增值税税率为,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此价格仅为双方签订合同时暂定价格,最终结算以《工程量清单》(附件一)所列细目的单价和施工图范围内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5.2合同单价:详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5.2.1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
5.2.2本合同单价是按本合同质量标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除《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以外,各项目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各项目需要的劳务、小型机械、辅助材料及配件、水电气、安装、缺陷修复、利润、环保、文明施工、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治安管理等费用,动力费用(燃油、电力等);材料、设备二次倒运费用;工料机涨价引起的风险费用;测量复核引起的临时停工费用;建设单位、监理等检查引起的停工费用;各类社会保险及伤害险等保险费用;甲供材料、周转料、机械设备的看护费用;管理费用;第三方配合费或其他在施工中需要乙方配合的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5.2.3因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增减的工作项目和数量按照双方确认的固定综合劳务单价办理。劳务单价中未列明的项目,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未列明的工作项目乙方未签认的,参照劳务清单中相类似细目进行组价。
第六条 计量、结算与支付
6.1 计量
6.1.1工程数量:详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附件一中所列工程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结算时按实际完成且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签认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本合同计量规则如下:以双方签署的工程量为准进行结算。
6.1.2本合同实行按月计量,乙方在每次计量前应填报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清单,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实。
6.1.3双方遵循以下计量程序: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依据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载明的单项内容、计量规则和施工内容签认单等,编制详细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量计算书须包含计算过程和施工内容签认单),上报甲方复核;甲方收到乙方工程量计算书后7日内完成复核,由双方工地代表签字确认,作为结算的依据。
6.1.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计算书,或提交的工程量计算书不符合甲方要求且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自行编制工程量计算书作为结算依据。
6.1.5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技术交底(或变更设计)、合同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6.2 结算
6.2.1过程结算:甲方应在7日内对乙方所报的验工计价结算资料审核完毕,并返还一份给乙方。乙方如对该次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审核结果后的2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据此进行书面、现场核实,经甲方核实后的结果为最终结果。若乙方在本款约定的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审核结果即视为被乙方确认,并作为当期最终计量结果和结算依据。
6.2.2最终结算: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任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 日内,或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甲乙双方或者单方的原因致使合同解除的,自合同解除之日起7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最终验工计价结算资料,同时提交本合同内容工作的原始记录,甲方在28 日内审核完毕。若乙方对审核结果无异议,以审核结果为最终验工计价;若有异议,则按第6.2.1条款的程序办理。
6.2.3合同封账:最终结算无异议后,双方办理封账手续,签订封账协议。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期限上报最终结算单及相关资料,则以甲方单方计算或者核定的数量为最终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封账。
6.2.4甲方向业主、监理和其它单位报送工程有关的资料,仅视为甲方向业主、监理和其它单位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内容的必经程序,而不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6.2.5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甲方办理结算,以合同单价和工程量计算书载明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未经甲方书面指定的两名或两名以上人员依甲方相关制度签认,仅有甲方某一人签认的单据不能作为结算或向乙方支付款项的依据。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而实际由甲方提供或承担的费用在结算时予以扣除;同时,按合同约定应扣除的超耗材料、返工材料机械费用、违约金、有关处罚等费用,也一并扣除。
6.3 支付
6.3.1本合同无预付款。
6.3.2根据“三流一致”的原则,乙方接收甲方工程款帐号须为本合同乙方纳税身份信息中的开户行及帐号,不得委托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账户必须为合同约定账户,如乙方随意变更账户,甲方有权拒付款项,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双方约定“先开票、后付款”,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2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6.3.3除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的农民工工资外,本合同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6.3.4每期结算后,在收到业主付款后,支付不超过当期结算金额的80%(预留当期结算金额5%的质量保证金、5%的履约保证金、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安全风险金)。合同封账协议签订后3月内付至90%,甲方项目整体竣工后付至95 %,剩余5%质保金确保构建没有任何质量缺陷后,待业主返还甲方后,甲方不计息返还给乙方。
如果业主未将工程款按时支付给甲方,甲方应付乙方款项的期限做相应顺延,甲方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6.3.5 乙方委托甲方代付劳务人员工资时,乙方应每月及时提供劳务人员工资发放明细单,内容应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资金额、银行账号等信息。该劳务人员工资发放明细单应加盖乙方公章并经乙方驻工地代表签字确认。
6.3.6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1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
第七条设备供应
7.1 材料供应
7.1.1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详见附件二《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除甲方供应材料外,其他小型材料由乙方自购,若其他材料需甲方供应的,费用以甲方采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准,由甲方从当期劳务结算中直接扣除。
7.1.2乙方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上报下月甲供材料的书面材料计划,若不及时上报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甲供材料交货地点为甲方料库或料场,乙方依据材料计划及甲方材料管理程序办理领料手续。乙方身份证号:本工程材料领用人,负责材料的领用和签认工作。乙方领料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7.1.3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偷工减料,但对其丢失、损坏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使用的材料超过规定损耗范围的,甲方在每期结算时对损耗进行核算,对超出约定损耗范围外的材料费由乙方按甲方当期采购价加5%的管理费进行赔偿。材料损耗率见附件二《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其余甲供材料损耗率均为零。
7.1.4 挖机开挖出的土石方权属归于甲方,乙方必须配合将其运至甲方指定位置。
7.1.5 合同明确的甲供材料,乙方必须无条件使用,严禁自行采购,否则甲方有权认定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且乙方领用出库的材料由乙方自行保管、堆码、遮盖,费用由乙方承担,保管、堆码、遮盖应符合甲方相关要求,并接受甲方监督。所有乙方领用的甲方材料发生的二次及多次转运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转运费用。
7.1.6乙方自行采购的辅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视为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甲方的检验不免除乙方对其所购材料质量应负的责任和义务,使用该材料对工程和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7.1.7因天气、便道等原因致使车辆无法正常进入工地,乙方应积极配合,保证材料到场,若乙方不配合造成材料短缺,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乙方承担。
7.1.8甲方将施工用电接至二级配电箱,二级以下配电箱由乙方负责,并按施工用电标准化要求的“一箱、一机、一闸、一锁、一保漏”等配备相关设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提供施工用水接入端口;乙方的用电、用水设备、线路、电费、水费由乙方自行负责(包括打井、抽水、运输、储存等)并承担费用。如该费用由甲方垫付的,甲方有权根据第三方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乙方当期劳务结算中直接扣除。
备注:隧道开挖单价包含有火工用品及其运输、倒运、看护、钻眼、安装爆破等费用。
7.2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的供应
7.2.1 本工程甲方不提供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乙方使用自己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见《乙方承诺进场设备一览表》,乙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的由乙方自己承担损失,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
7.2.2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在工地内的装车、卸车、场地转运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7.2.3 除7.2.1条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外,施工必须的其他机械设备和其他小型机械、劳动工具、周转料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自备的机械设备、劳动工具必须按时进场,并需符合安全性能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7.2.4除甲方依约定应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材料外,其他材料和机械设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7.2.5 乙方小型机械进场后、使用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安全性能符合要求的进场机械进行现值评估,评估结果由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进场的机械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7.2.6 乙方同意:乙方中途退场,若甲方不使用乙方机械设备时,乙方进场的所有机械设备无条件退场,不得遗留甲方工地,阻碍甲方施工,乙方怠于撤离,导致机械设备损坏遗失的后果,或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须继续使用乙方机械设备,则按照第7.2.5条机械进场评估现值扣除施工期间折旧后转让给甲方(折旧标准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或双方协商由甲方承租。
第八条 临时设施
8.1 本工程的临时设施除《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列和合同条款特别说明外,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由乙方负责实施、维护及拆除并承担费用。
8.2 乙方临时设施的选址、规模、建设标准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划方案。乙方临时设施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乙方临时设施投入成本进行估价并经双方签认。
8.3 乙方同意:若乙方中途退场,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的临时设施,甲方需要继续使用时,按照8.2条的临时设施成本估价和已完成价值占合同总价的比例折旧后转让给甲方;单独计量或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由乙方无偿交还甲方,影响正常使用的损坏部分,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费用。
第九条 质量要求
9.1 劳务作业质量应达到以下标准:须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要求、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
9.2乙方必须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及其缺陷的修复。
9.3在施工中甲方根据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又无法修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发包人质量罚款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在业主组织的验收过程中及质保期内发现的质量瑕疵及缺陷,乙方应按甲方通知进行返工消除缺陷,并自行承担有关返工消除缺陷的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乙方未按甲方通知时间组织进场返工消除缺陷,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返工消除缺陷,产生的返工消除缺陷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依据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及费用结算无需乙方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在乙方工程尾款及质保金中扣除。
9.4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将要覆盖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合格后才能覆盖。否则应由乙方返工并承担一切费用。
9.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保证河道自然环境,因施工环境遭到破坏的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进行回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十条 税务
10.1乙方纳税人信息
乙方为。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乙方纳税身份信息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应与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载内容一致。若乙方为一般纳税人,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前将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税务机关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报甲方核查,并复印甲方留存,若乙方已实行“三证合一”,则须向甲方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报甲方核查,并复印甲方留存。
乙方如需变更上述纳税主体相关信息,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认可。如发生乙方未尽到通知义务或甲方不认可乙方变更的情形,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合同签订后,如乙方公司所在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不一致,乙方须在30日内办理外出经营许可证,持外出经营许可证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0.2乙方义务
10.2.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实际提供应税服务情况,准确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
10.2.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10.2.3 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0.3违约责任
10.3.1双方确认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合同主要义务。如发生以下情形之:
(1)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
(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不真实;
(3)乙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认证、入帐、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情形
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若造成甲方遭受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相关损失,甲方有权单方从乙方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10.3.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提供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及时,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0.3.3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第十一条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职业病防治
11.1乙方对本合同工程的安全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11.2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
11.3乙方对其施工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其他人身、财产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1.4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制作安全警告标示牌,该费用在乙方当期结算款中扣除。
11.5乙方应根据要求设置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操作证,在证件有效期内,方能上岗操作。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施工作业人员的培训,并且应当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的记录和存档。
11.6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购买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如乙方为其工作人员提供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代为提供,其费用在乙方当期结算中扣除。
11.7在施工期间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若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任何人身或财产的损害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11.8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工的各类建筑物,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11.9乙方自行承担政府部门按规定收取的一切费用。
11.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11.11乙方对其员工(包括农民工)负有治安管理责任,如发生打架斗殴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2.1甲方权利义务
12.1.1全面负责与设计单位、业主、监理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2.1.2 负责该工程项目控制测量、复测、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线等有关资料(变更原因影响的除外),负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向乙方提供工程定位桩、水准点、坐标控制、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
12.1.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负责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
12.1.4 负责按合同约定供应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12.1.5负责对乙方使用本合同资金的情况进行过程监控,乙方应保证专款专用。
12.1.6 负责依据业主、监理及上级管理单位和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办法并送达乙方。
12.1.7负责工程的施工检查,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向乙方派出质量监督员,监督乙方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原材料使用。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依据甲方的管理规定进行违约处理。
12.1.8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及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设计)、该项目规定使用的《技术规范》、甲方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对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兑现奖罚。
12.1.9 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支付。
12.1.10负责进行工程各项常规试验和委外检测,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乙方的计价款中扣除。
12.1.11根据发包人(业主)对工期的要求及乙方合同履行情况,调整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索赔。
12.1.12监督乙方的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如乙方未按时支付其员工(包括农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从乙方应得合同价款中代为支付,甲方的代为支付视为对乙方合同价款的支付。
12.1.13如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他人租赁物资、购买材料等,但未及时结清租赁费、购货款及其他一切款项的,甲方有权暂不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价款或在剩余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代乙方支付。
12.1.14 甲方的驻工地代表若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12.1.15甲方提供的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等应按约定交付乙方,保证施工需要。
12.1.16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若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从乙方相应款项中扣除;若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要求或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分包工程,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乙方不称职的人员。
12.2 乙方权利义务
12.2.1 复核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按照图纸、交底、规范要求组织施工。配合日常施工测量、监控量测及现场试验工作并及时上报资料,完成安全应急预案的准备和实施,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计划和现场安排,向甲方提供各工序的原始施工记录。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对甲方供应材料和设备进行复检并办理签认手续。
12.2.2自行解决分包内容中规定的由乙方完成的“三通一平”、临时设施的施工、管理和维修,以及完工后拆除和复耕工作。施工期间设专人维护好甲方的水、电管线等,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
12.2.3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员,需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劳动合同、特殊工种证等复印件,以便甲方备核。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人员花名册,保持动态更新,并配合甲方的检查。
12.2.4自行制定劳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每月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工资发放单,并接受甲方的监管。及时、足额为其劳务人员缴纳社保费用、办理保险,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费用。
12.2.5按工程规范及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进场。确保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上述人员离开现场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特殊工种等主要人员的资格证和上岗操作证原件核对,并留存复印件备案。
12.2.6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体检制度,在进场前对其劳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向甲方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确保劳务人员的年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12.2.7 按合同约定及施工计划需要,组织自备小型机械准时进场,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械。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2.2.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妥善处理与当地政府、村民发生的纠纷和矛盾,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执法部门的处罚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12.2.9按照工程需要提供施工照明、看守、维护和保卫。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的,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2.2.10配合甲方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上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甲方质检人员和监理同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及时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
12.2.11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保密。不得使用甲方企业名称、甲方项目经理部名称或其他任何与甲方有关的名称与他人签订任何种类的合同。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应按本合同暂定合同价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2.12在本项工程中,业主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业主的承诺,对乙方具有同样的约束力,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业主对甲方的罚款以及甲方对乙方的违约处罚。
12.2.13 遵照甲方各项管理要求及规定,安排组织施工管理并上报资料。遵照甲方相关管理体系运行要求及规定,加强相应的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2.2.14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乙方应当安排其班组长在班组成立时与甲方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并向甲方出具《安全质量承诺书》,乙方班组长与甲方签订的《安全质量责任书》及向甲方出具的《安全质量承诺书》中的义务、责任和承诺,视为乙方的义务、责任和承诺,对乙方产生效力。
12.2.15保护和维护施工道路和桥梁畅通,因乙方原因损坏所通行的道路及桥梁的,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16撤离现场时,应按甲方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若甲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12.2.17 当甲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立即采取措施撤离劳务作业现场。超过7天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应对措施,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2.2.18不得将本工程分包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禁止转包。
12.2.19乙方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按业主批复(工期顺延、停工费用)给乙方补偿。乙方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审计
根据业主对本工程审计的要求,相关审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计结论对乙方同时具有约束力,甲方有权根据审计结论对乙方合同价款等进行对应调整。
第十四条 变更
14.1 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和监理要求对本工程进行设计变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因变更增加工程量的,合同价款相应调整,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的,合同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4.2 施工中乙方不得私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不当而引起的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4.3 变更价款的确定:经监理、设计方及业主批准的工程数量变更,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审定的变更数量,依据合同附件中的细目单价进行计价;无单价的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 保险
15.1乙方必须为其员工(包括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并为劳务作业场地内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办理财产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报甲方备案。合同综合单价中已经包含了各项保险费用。
15.2 乙方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负责处理,甲方给予协助;若因乙方保险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15.3 当不属于乙方所投保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若乙方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而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时,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5.4 当不属于乙方所投保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仍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保险理赔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明。若因乙方对资料、文件或证明保管不善导致延误或失去保险理赔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
18.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8.2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18.3 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
18.4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7.1甲方在宽限期后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合同款,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
17.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7.2.1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工期和甲方及业主的要求完成本工程,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因工期延误不能实现甲方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7.2.2乙方劳务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该部分不予计量,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0元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返工、修复、罚款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7.2.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1-5万元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2.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材料、重作、返修、返工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应向甲方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据实计算。
17.2.5乙方擅自停工的,承担违约金500元/天,停工15日(含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赔偿因停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7.2.6 乙方在劳务作业和验收过程中,被发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劳务作业质量存在问题的,每发现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17.2.7 乙方未履行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包括农民工)工资引起不良影响的,乙方应承担500元/人次违约金,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采取其它措施。
17.2.8 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碍、干扰甲方施工现场、项目部、公司本部、上级单位、业主、监理及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如有违反本条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并承担违金5000元/次,甲方还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7.2.9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场的,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没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17.2.10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 元违约金,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17.2.11乙方未全面、适当履行合同的其它违约情形:根据甲方下发的书面文件处理。
17.2.12 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7.2.1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提供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及时,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7.2.14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7.2.15合同解除后,甲方通知乙方退场,乙方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并撤走相关人员、设备材料等,乙方拒不退场占用甲方施工场地,乙方按照合同暂定总价1%/天赔偿给甲方赞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单方清理施工现场,由此导致的财产损失等风险由乙方自负,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7.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台风、泥石流、洪水、山体滑坡、地震、海啸、流行疾病、骚乱、戒严、暴动、战争、政府行为等。
不可抗力发生后,甲乙双方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按第19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1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甲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由甲方承担;
(2)乙方自备的机械、材料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3)甲方和乙方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影响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乙方停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乙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60天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廉洁条款
20.1乙方承诺:乙方及工作人员不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卡及其它有价物品等,不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吃喝游玩及其他娱乐性消费;不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工作以外的便利和好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弄虚作假骗取工程款。若乙方违背上述承诺且经甲方法人单位或其上级纪委监察机关查实认定,或国家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暂定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违约金及乙方因违背承诺行为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一并在结算中扣除。
20.2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向甲方法人单位或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国家司法机关检举。
第二十一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
21.1本合同书、补充协议书及附件;
21.2中标通知书;
21.3乙方投标书;
21.4本项目施工技术规范、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图纸;
21.5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21.6本项目施工安全标准;
21.7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21.8本项目施工工期、进度计划(含节点计划);
21.9业主、监理和甲方的文件;
21.10甲乙双方会议纪要;
21.11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
以上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第二十二条 联络
22.1双方驻工地代表
22.1.1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许明堂,职务: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安全质量监察,进度及质量控制、检查及其它事项,负责审批收方结算资料等文件,签发或发布相关指令。
22.1.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身份证号:,负责本合同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处理施工中的收方结算、材料领用、签订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往来文件、结算领取工程款等相关事宜。
22.1.3甲乙双方若需更换驻工地代表,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乙方驻工地代表和其他人员,乙方应予以撤换。
22.1.4双方约定:甲方出具并经甲方审核程序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并加盖甲方项目部公章的结算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乙方持有的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
22.2乙方指定身份证号:为本工程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领用人,负责领用、签认及退还工作。如需变更领用人,则需将乙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个人签字等资料在甲方财务、物资等相关部门留底备案。
22.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2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22.4双方确定所预留的以下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等文件的有效地址,任一方按照该地址向对方送达的通知、纪要等文件均为有效送达。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地址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第二十三条 附则
23.1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原件由甲方进行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应将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由甲方,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
23.2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终止。
23.3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
23.4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劳务分包方,对本合同条款已认真阅读,对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均已完全理解,对履行本合同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工程停建、工期变更、资金周转、自然条件变化、征地拆迁滞后、图纸迟延等均已充分判断,乙方签订本合同则视为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23.5本合同中涉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资料,乙方必须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自行承担责任。
23.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
附件一 《工程量清单》
附件二 《甲方供应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
附件三《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附件四《乙方承诺进场设备计划》
附件五《甲供材料及周转料一览表》
附件六 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附件七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 住所地址:(人才中心二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024-31698557 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91610000719765119G 纳税人识别号:
开 户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银 行:
沈阳浑南支行
账 号:06181601040006690账 号:
(提示:公章系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地址、电话系增值税发票列明的联系地址、电话,而非合同经办人的联系地址、电话)
附件一:
劳务分包工程量及费用清单 | |||||||||
工程项目名称: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程(站前部分)施工1标旧南岭隧道进口改造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 合同编号: |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费用组成 | 计量规则 | 工作内容 | 备注 |
不含增值税合计 | 元 | 0 | |||||||
增值税(3%) | 元 | ||||||||
含增值税费用 | 元 | 0 |
附件二:
甲方提供的材料清单
工程项目名称:xxxxxxxxx项目
序号 | 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损耗率(%) | 质量等级 | 送达地点 | 备注 |
1 | 无 | ||||||||
注:1、表中材料数量按设计数量加合同约定损耗计算;2、除本表列材料外,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
甲方: 乙方:
附件三:
《甲方供应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
工程项目名称:xxxxxxxxx项目
序号 | 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1 | 无 | |||||||
注:除本表列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外,其他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
甲方: 乙方:
附件四:
《乙方投入小型机械一览表》
工程项目名称:xxxxxxxxx项目
序号 | 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甲方: 乙方:
附件五:
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职责 | 备注 |
分包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
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施工全过程安全顺畅无任何事故发生,甲乙双方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此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同时有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抓生产必须抓安全”;“谁施工,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作业规范,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的行为。无机械事故,无用电事故,无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一方平安,全面实现本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二、目标控制
1、无机械设备事故,事故率为“零”;
2、无交通事故,控制目标为“零”;
3、无职工(民技工)工伤事故,控制目标为“零”;
4、无火警火灾事故,消防控制目标为“零”;
5、无施工人员违法乱纪的人和事,控制目标为“98%”;
6、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管理普及面达到百分之百;
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百分之百;
8、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规范化,安全程度达到百分之百;
三、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依据国家和集团公司职业健康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监督职能作用,对乙方的施工作业安全组织、安全管理、安全行为等实施全面的安全监督管理。
2、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及时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对施工现场的任何安全隐患和不利因素以及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给予批评教育;有权责令限期停工整改和经济处罚。
3、对乙方的安全机构状况,施工机械安全程度,特殊工种的持证情况实施评估、检查;
4、对乙方施工现场(部位)的不安全隐患,“三违”的人和事,有权给予批评教育,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5、协助乙方进行事故调查、取证、处理。
(二)乙方职责:
1、在工程项目实施中,应接受甲方有关组织安排及监督检查,执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对不安全隐患要书面提出整改,并落实到实处、对乙方出现(发生)的一切安全、治安事故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包括人身伤亡、物资毁损等),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补偿。
2、必须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施工现场安放各种安全标志、牌,必要地点安放安全网,安全栏。施工中必须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防尘面具等防范设备,配备安全员、治安员,对采取安全、治安措施的一切费用已包括在承包单价中,甲方不再付任何费用。
3、加强本场地的治安防范工作,加强对电线线路的管理,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具,配置消防员、配合公安机关或甲方保卫搞好治安管理,暂住人口登记注册上报,杜绝治安和刑事案件的发生。
4、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文明生产的指令、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组织及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对所属施工人员(含民技工)实行全面教育,全过程的管理。
5、认真落实项目部的各项管理规定和隐患整改通知。
6、保证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不发生机械事故、交通事故,用电事故,无施工人员的工伤事故;坚决把“谁施工,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原则落到实处,确保目标实现。
7、积极与甲方密切配合,服从管理。及时为甲方提供设备清单,施工人员名单,安全机构管理人员名单,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等,以及单位资审材料。
8、加强管理,尤其对特殊工种(含电工、焊工、起重工、汽车驾驶员、特种施工机械操作工)的管理,必须严格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作业。
9、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包括:门式起重机、轮式起重机、围挡安装钻孔机、运输机械、电焊(氧)电源等,确保“无故障入场,无带病作业,无隐患使用。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所有用电设备必须要接地。
如乙方不按规定认真履行权利和职责,加强管理,所发生的机械设备以及施工人员的伤亡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附件七
工程施工分包质量管理协议
施工项目名称:xxxxxxxxx
工程承包人(甲方):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乙方):。
为了保证在工程施工期间杜绝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程的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279号令)
第二条:本协议的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质量管理:
甲方确认xxxx为项目经理、xxx为质量检查员,代表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
乙方确认为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
甲方技术质量部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一切活动。
2.甲方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必要时进行现场指导。
3.甲方负责向乙方发放图纸、设计变更、洽商。
4.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不按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违章蛮干严重危害工程质量时,有权制止,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甲方有权对未经自检的工程进行验收。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规程、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2.在工程开工前,乙方须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报甲方施工现场代表。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与现场人员相符,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技术交底施工,要随时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进行代表代换,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严禁擅自做主。
5.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好工程施工中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并报予甲方存档。
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及时处理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不得隐瞒,必须按处理措施或方案进行整改,严禁私自处理。
8.对于甲方不按协议要求进行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进行施工。
第六条:处罚:
1.乙方质量管理体系人员不在岗或备案人员资质与现场实际在岗人员不符,被甲方检查发现后,罚款1000--2000元。
2.乙方未按要求组织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5000元;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加倍处罚,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好工程施工中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未做到,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4.乙方未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工作,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5000元;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10000元。
5.乙方必须按要求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凡是未按要求处理,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2000-5000元。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对尚未构成质量事故,但已造成质量问题或缺陷,视情节轻重对乙方罚款2000-5000元;造成质量事故时,视损失金额情况罚款5000--10000元,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因工程质量低劣,受到质监部门或甲方上级部门通报批评、处罚的,对乙方进行2000-5000元的处罚;处罚金额由乙方承担。
8.乙方项目经理、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联检及专业会议,无故不参加的罚款500元。
第七条:其它
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罚款通知单后,如拒绝签字或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罚款。
第八条:本协议作为劳务分包合同的附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 期: 日 期:
附件八
班组长安全质量管理协议
甲方: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本协议为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合同编号:)的补充协议。合同相关条款(除本协议有专项说明外)均执行合同编号为:合同,本协议仅为甲方对乙方班组 长相关安全质量责任及考核奖罚制度的补充。
由于施工需要,为了满足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及节点工期目标,确保完成甲方任务目标,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对原合同达成如下补充: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完成对班组长人员的资格证书培训、考核、取证;
2、负责对班组长、班组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环保等项目的日常考核;
3、负责班组长人员的日常培训、班组长资格证书延期等。
乙方责任
1、负责完成对班组长人员资格证书获取、日常考核等,班组长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负责班组施工期间的安全、质量、进度等项目管理工作;
3、需要增加或者变更班组长时,需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或其上级公司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乙方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执行范围
1、甲方在乙方分包范围内执行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乙方同意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执行,并配合甲方工作。
2、执行班组为:
①模板班组,班组长为 ,班组长证书编号: 作业范围为:模板拼接;
②砼班班组,班组长为 ,班组长证书编号: 作业范围为:砼浇筑养生 。
钢筋班组,班组长班组长为 ,班组长证书编号: 作业范围为:钢筋安装 。
三、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执行内容
乙方同意,对选定的班组及班组长均为乙方真实意愿的表现,认可并愿予以执行甲方制定的以下制度文件:
1、《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班组长管理办法》;
2、《关键工序质量责任档案》;
3、《安全质量承诺书》;
4、《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书》;
5、《班组长考察评价报告书》;
6、《重要环节和关键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
7、项目部及其上级单位发布的其他关于班组长管理的相关制度文件;
乙方愿按照甲方制定的以上办法承担相应的奖惩条款。
四、奖惩办法
1每期工程结算时,甲方按照《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朝阳市政项目部班组长考核管理办法》组织考核,根据对班组长及班组当期安全质量管理考评结果,计算相关奖惩费用,在当期结算中予以计量,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开具发票。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 劳务队伍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月度考核奖惩费用汇总表
附件2 劳务队伍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月度考核费用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劳务队伍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月度考核奖惩费用汇总表
序号 | 班组名称 | 考核时间 | 奖惩(元) | 备注 |
1 | A班组 | 以约定结算周期为准 | ||
2 | B班组 | 以约定结算周期为准 | ||
… | … | 以约定结算周期为准 | ||
5 | E班组 | 以约定结算周期为准 | ||
合计(元) |
分包队伍负责人: 制表人: 甲方分管领导:
备注:奖励金额为正,处罚为负。
附件2 劳务队伍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月度考核费用表
序号 | 文件编号 | 所属班组 | 奖惩原因 | 奖惩(元) | 备注 |
1 | A班组 | ||||
2 | A班组 | ||||
合计 |
班组长签字: 甲方分管部门负责人:
备注:奖励金额为正,处罚为负。
年 月 日
:
经我单位劳务招投标小组评审,确定贵方为工程的中标单位。
请贵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在接到本通知书后10日内持本通知书与我方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和《廉政合同》,同时带齐招标资料来我项目部财务部办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金金手续。在签订合同之前请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1.1条规定向我方补齐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章):
年月日
中 标 通 知 确 认书中铁七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及工程名称)招标关于中标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通知。
中标人(章):
年月日
:
经我单位劳务招投标小组评审,贵方参加的工程的投标已经落标。
未发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0.2条列明情况的落标单位请在接到本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持本通知书和我方开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并带齐招标资料来我项目部财务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通知。
招标人(章):
年月日
(略)
第六部分 招标图纸(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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