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北新区实验学校招标公告

桥北新区实验学校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14008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2019]01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桥北新区实验学校 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18]4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为 28842.47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区财政投资:28842.4700万元 ,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91325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桥北新区实验学校,项目为九年一贯制学校,设计规模为:小学部7轨制42个教学班,中学部14轨制42教学班。该项目总占地面积66357平方米,包括小学部教学楼、初中部教学楼、风雨操场、食堂报告厅、图书馆、连廊看台、设备用房等建筑、总面积38525平方米;以及绿化设施、景观设施、道路管线、停车场地、200米塑胶操场、400米操场、篮球场等室外工程,总面积约52800平米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桥北新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本工程为桥北新区实验学校室外工程,发包额约为3000万元(绿化发包额约为540万元),含新建室外道路17226.086㎡、足球运动场20845.58㎡、篮球运动场2760.75㎡、绿化10621.211㎡、围墙918.42米及大门、门卫A21.28㎡、门卫B29㎡、室外消防管道DN150、中水管道DN150、给排水管道工程DN300、雨污水管道DN500,室外电气、室外弱电预留预埋工程等,合计面积51503.907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要求:2019年03月09日 至 2019年07月2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 年 1 月 26 日 至 2019 年 1 月 30 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1月30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1月30日至2019年02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塘沽新北路滨海创新创业园21栋南区406 获取文件。
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宗山(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新华道34号
邮政编码:301500联系人:张汉军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宪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塘沽新北路滨海创新创业园21栋南区406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张雨杰电话:***-********
传  真:***-********
日期:2019 年 1 月 26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受理负责人:张汉军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新华道34号
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陈熙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henxi821028@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校 实验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