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新310国道非现场执法治超设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孟津县新310国道非现场执法治超设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依据孟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孟津县交通运输执法局委托,就孟津县新310国道非现场执法治超设备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孟津县新310国道非现场执法治超设备项目二次,洛孟公交易采购[2018]137-1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孟财购[2018]J-137号。
三、资金来源及最高预算限价金额:财政投资,预算控制金额为500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孟津县新310国道非现场执法治超设备项目二次,共一个标段。工期(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完毕。
五、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投标人须具备完成采购此项目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授权委托人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及缴费明细。
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七、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无需支付。
八、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2月1日18:00。
九、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购)通过孟津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mjggzy.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然后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
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2月15日9时0分整。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hngp.gov.cn)和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mjggzy.cn)上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孟津县交通运输执法局
地址:孟津县桂花大道417号
联系人和电话:安先生138*****018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孟津县城慧林路与英才路交叉口
联系人和电话:刘先生****-********/********
十五、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六、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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