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江与平通河江油段堤防恢复重建招标公告

涪江与平通河江油段堤防恢复重建招标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发改【2019】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1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江油市水务局
2.2 建设地点:江油市武都镇公坪村、彰明镇南江村、三合镇白至村、彰明镇北江村、大康镇旧县村
2.3 项目规模:修复改造涪江武都镇段武都场镇与下中脊村堤防1868.3m;修复改造涪江彰明镇段南江村堤防135.36m;修复改造涪江三合镇六合堰取水口;对平通河大康镇旧县村段进行恢复改造,修复改造上游翼墙和下游护岸,重建大成堰管理房和永兴堰取水控制房,恢复50KVA变压器;恢复改造平通河彰明镇北江村段左岸堤防260米。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03月
2.5 项目总投资:2434.19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本级财政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2434.19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作要求。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水利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申请人可在川报网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01月30日10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自愿报名。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2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江油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江油市大鹏路党政综合办公楼东侧政务中心)。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江油市水务局
地 址:江油市大鹏路76号党政综合办公楼
邮 编:621700
联 系 人:刘爱平
电 话:****-*******
传 真:****-*******

2019年01月25日(上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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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江与平通河江油段堤防恢复重建项目评分标准 一、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A=10分)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数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职称高级职称每人得分3分
中级职称每人得分2分
初级职称每人得分1分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其他(除1外)资格(不多于3个)每人每个得分2分
二、招标代理业绩评分标准(B=30分)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数
2008年来招标代理总业绩每个项目得分0分
2008年来代理的水利工程类
分类项目业绩
每个项目得分0分
2008年来代理的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金额2千万(元)
以上的每个项目得分0.05分
以下的每个项目得分0分
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的,2008年来的类似项目个人业绩中标金额0千万(元)
以上的每个项目得分0分
以下的每个项目得分0分
三、代理收费标准(C=20分),最高限价: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费标准100%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数
申请人的代理收费得分,右边公式的M为招标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上下浮动幅度,N为本项设定的总分数计算公式为:得分(C)=(20±M×100)×2.5×N%20分
四、良好信用评分标准(D=25分)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数
2010年来既往类似项目中,项目业主对履约情况评价为“满意”的申请人每个项目得分1分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每人每个项目各得分0分
五、不良信用评分标准(E=10分)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数
2010年来既往类似项目中,项目业主对履约情况评价为“不满意”的申请人每个项目扣分1分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每人每个项目各扣分1分
2010年来既往项目中,监督部门对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处理、处罚申请人每次扣分1分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每人每次各扣分1分
六、细微偏差(F=5分)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数
代理申请书有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和要求的细微偏差每处扣分0.1分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恢复 堤防 通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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