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终端机招标公告
自助终端机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自助终端机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终端机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丹东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1月25日 16:1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1月25日 15:59至2019年02月01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25号辽宁省出版集团3层)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2月22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25号辽宁省出版集团3层)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丹东市滨江中路13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宋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25号辽宁省出版集团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女士、李女士 ***-********-****、8525 |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自助终端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自助终端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
地址:丹东市滨江中路139号
联系方式:宋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女士、李女士 ***-********-****、8525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25号辽宁省出版集团3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自助终端机采购项目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税务智慧终端主机A款 | 35 | 台 |
2 | 税务智慧终端子机A款 | 36 | 台 |
3 | 税务智慧终端主机B款 | 9 | 台 |
4 | 税务智慧终端子机B款 | 2 | 台 |
5 | 定额发票发售终端 | 1 | 台 |
6 | 自助机防护舱 | 45 | 台 |
7 | 税务智慧终端机软件 | 45 | 套 |
项目概况:为了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同时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经销商为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25日 15:59至2019年02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25号辽宁省出版集团3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25号辽宁省出版集团3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月25日至 2019年2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进行登记备案,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携带如下资料(不接受未登记备案投标人的投标):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2月1日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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