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路(紫阳路~彭刘杨路)平面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体育路(紫阳路~彭刘杨路)平面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 目 概 况
招标类别:市政工程施工
预审方式:合格制审查
招标公号编号:****************31405
工程名称: 体育路(紫阳路~彭刘杨路)平面建设工程
公告发布时间: 2010-8-17 9:00:00
公告截止时间: 2010-8-20 9:00:00
招标单位: 武汉市武昌区建设局重点工程办公室 招标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07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姚翠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3*****866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武汉市车站路长青广场D座3楼3室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何兰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工程地点: 首义路周边体育路(紫阳路至彭刘杨路) 投资总额: 1313万元
房屋建筑面积: 621 米
栋数: 0 栋
市政工程建设规模: 0
标段划分情况:无
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招标内容:市政道路
工期要求:3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备注:

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0,1,2级 (注:0,1,2,3级分别对应特、一、二、三级,,x为不分等级)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市政工程 二级及以上级 (注:1,2,3级分别对应一、二、三级)
工期要求:330(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对投标人其它要求:
招标内容:市政道路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公告其它内容:
对投标人其它要求:参加本次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派本项目拟网上报名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武汉市建设信息网网员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职称证、注册证书、劳务合同;外地企业须携带来汉注册登记证;(3)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务合同;拟投入本工程五大员上岗证、劳务合同 ;(4)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近三年承担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审查时间:2010年8月23日9时至2010年8月23日12时,地点: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需要核验的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数据信息:(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四)拟派的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格等级、类别以及受聘和执业资格注册信息、在建工程信息;(五)企业和拟派的建造师(项目经理)的限制投标信息;(六)以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上述有关信息和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七)业绩、信誉等相关信息(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合格投标申请人的必备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二)企业和拟派的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类别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拟派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已经受聘并注册于投标申请人单位;(三)企业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四)拟派的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五)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六)企业或拟派的建造师(项目经理)未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处于暂停期内;(七)企业未因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或被暂扣、吊销或连续两年在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定中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被暂停投标和承接新的工程,并处于暂停期;(八)企业或拟派的建造师(项目经理)未因其他方面原因发生不良行为记录并正在被公示;(九)企业未因拖欠工人工资或分包工程款,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处于暂停期内;(十)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各项资质(资格)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各成员单位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各方责任明确。以上信息从市建委中心数据库中查询。


投标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方法:本工程的资格预审将依据市建委中心数据库的企业信息,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合格制审查。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在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上发布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公告。 投标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址: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
投标报名时限: 2010-8-17 9:00:00起至2010-8-20 9:00:00止
资格预审文件地点:武汉市车站路长青广场D座3楼3室
资格预审单位:武汉市武昌区建设局重点工程办公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公告时限:2010-8-24 9:00:00起至2010-8-25 9:00:00止
资格预审申请送书时限:至
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书单位:武汉市武昌区建设局重点工程办公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审查

选择合格投标申请人的方式:
依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武政[2008]41号)及《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关于政府投资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实行预选承包商的意见》(武城重[2008]2号)文件,对本工程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当投标申请人较多时,资格预审洽谈对象不少于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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