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利用工程市中心区供气工程EPC总包招标公告
天然气利用工程市中心区供气工程EPC总包招标公告
揭阳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市中心区供气工程EPC总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揭阳市市中心区供气工程项目已由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揭市发改投[2010]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海石油揭阳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海石油揭阳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揭阳市市中心区供气工程项目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县锡场镇工业区内,206国道与工业区大道路的交叉路口处,206国道以北,工业区大道东侧,站址远离市中心,周边无重要的公共建筑。本次招标目的是选择项目EPC总包承包人,工作主要包括:
2.1详细设计:(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5.1设计范围)
(1) 揭阳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市中心区供气工程场站的施工图设计;
(2) 站外配套输配管网的施工图设计;
(3) 站场形象设计(包括各种标志、标牌等);
2.2 采办
(1) 除甲供设备外的所有场内设备、施工材料的采办;
(2) 临时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柜、空调等)、生活必须品(饮用水、纸巾等)、施工临时配电系统、施工临时供水系统、施工临时网络系统、防暑降温品、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急救用品等;
(3) 站场形象标识(包括各种标志、标牌等)的采办;
2.3 施工、安装和调试:
(1) 临时办公、生活设施的建造(临时办公室、施工人员休息室、临时厕所、垃圾堆放点等);
(2) 卫星站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的施工、建筑物内外部装饰装修、设备管道安装;
(3) 单机调试、系统调试、配合联合试运;
(4) 配备足够的各专业保运人员协助甲方进行试生产工作直至全部装置稳定运行;
(5) 站场形象标识的安装;
2.4 其他工作:
(1) 因设计、施工问题而发生的整改和返工;
(2) 因设计缺漏或与相关规范不符而发生的工程量增加;
(3) 为满足甲方要求而发生的工程量增加;
(4) 详细工作量清单及施工图中规定的其它工作内容;
(5) 负责施工场所和周边受影响区域的施工垃圾、生活垃圾的定期清理,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6) 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本工程中存在的任何质量缺陷、瑕疵进行及时的维修、补救;
(7) 负责施工过程和施工完成后所有政府监检、验收的申请、组织等工作,并完整地获得各种监检报告、验收报告及试生产许可的一切手续;
(8) 编制完整的工程档案、竣工资料,竣工图的绘制;
(9) 对分包方进行质量监督和质量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安全管理,以满足项目的管理要求;
(10) 负责设备维修和操作手册的编写;负责对甲方生产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工艺、公用设备、消防、控制系统、电气等设备的原理和操作;
(11) 对甲方工作的支持性工作: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进行与本项工作有关的技术谈判、澄清、审查、报批等工作;为甲方准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施工过程文件、政府报批、第三方报检等所需的各种文件等等),其它技术、文件资料提供等支持性工作;
(12) 乙方应与有关部门及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路、讯、航道、公路、铁路、气象、公安、武警、消防、边防、部队、侨办、市政等部门或公司、项目和/或配套管网工程和/或工程的其他承包商及其他相关的部门及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协调、报批,以获取履行合同和实施及完成工作所需的资料、信息、批文等;
(13) 乙方应与甲方有合同关系的材料供应商、设备供应商、通讯系统承包商、第三方检测单位、项目监理、质量监督站等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其它承包商进行工作协调和配合;
(14) 乙方有责任与该工程其他参建承包商进行协调,以便确保所有的工程都能有组织地进行,同时把对其他工程的影响降至最小。乙方不能因与其他承包商在工程、施工上的矛盾而向甲方提出索赔或延误工程;
(15) 配合甲方项目管理和信息化管理需要开展的其它工作。如:按照甲方指定的格式、内容要求和时间要求,及时提供施工期间各种基础信息和成果信息(包括电子版),以令甲方认可的符合性纳入甲方的管理系统和信息化平台中;
(16) 为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而开展的需要乙方参与、支持的其它工作提供配合;
(17) 场站绿化不包括在本次招标工作范围内,但承包商必须根据施工图设计资料,提供绿化区域的原有土壤恢复;
详细工作量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附件“初步设计工程量统计表”。
2.5 相关工程施工界面划分
(1) 站内清管、试压、吹扫、置换、单机调试、系统调试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应配合甲方的联合试运工作;
(2) 厂区绿化工程和通讯工程不在招标工作范围之内,但如其承包商需要进场施工,乙方应提供场地保证及协助,并提供与场站共用的管沟、管支架、电缆沟、电缆桥架、穿墙预留孔并按规范要求封堵等,费用不予另计;
(3) 出站道路的施工范围为到达(包括与)现有公路的碰接,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
(4) 场站工程围墙外一米处为场站与站外管道工程施工界面划分。待站内管道与站外管线各自吹扫试压后,先完成吹扫试压工作的承包方负责将该焊口用盲板严密封堵,由后完成吹扫试压工作的承包商负责该道焊口处的盲板拆除及焊口焊接、探伤、防腐、保温、土方回填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化工石化/市政/燃气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甲级)资质,或石油化工/化工石化/市政/燃气公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相应的施工总承包壹级(甲级)以上资质。同时该承包商应作为主承包商承担过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并在广东省地区有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工程质量合格。
3.2 投标人应已建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GB/T19001(ISO9001:2000)体系认证。
3.3 投标人应:(1)已建立健康安全环保(HSE)管理体系,并取得GB/T24001(ISO14001:2004)体系认证和GB/T28001(OHSAS18001:2001)体系认证;(2)近五年内有良好的健康安全环保(HSE)业绩,无重伤及死亡事故,无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损失事故;(3)HSE管理人员:1)HSE经理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HSE管理经验在5年以上,近五年内有类似项目的专职HSE管理经验;2)HSE工程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职HSE管理经验在3年以上,取得安全管理人员C证。
3.4要求投标人提交近三年(2007-200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且其2009年度的净资产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小于75%,流动比率大于1。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8 月 18 日至2010年 8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21号国宾大厦四层4D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在购买前与代理公司电话联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邮购费200元)后1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9 月 7 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三条5号,北京旅居华侨饭店,四楼第三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海石油揭阳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代 理 机 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集团采办部招标中心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东山区建阳路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21号
中阳商务酒店17楼 国宾大厦四层4D室
邮 编:522031 邮 编:100016
联 系 人:曾华 联 系 人:施欣欣
电 话:0663—******* 电 话:010—********
传 真:0663—******* 传 真:010—********
电子邮件:zenghua@ydlng.139.com 电子邮件:shixx2@cnooc.com.cn
网 址: 网 址:www.cnoo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 开户名和银行: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安华桥支行
账 号:****************01 账 号:********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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