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区人民法院墙体及钢结构施工工程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906号)

东河区人民法院墙体及钢结构施工工程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906号)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包采公〔2018〕7906号
品目
采购单位东河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包头市公告时间2019年01月27日01: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0日09:30
开标地点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东河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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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区人民法院墙体及钢结构施工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东河区人民法院墙体及钢结构施工工程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906号
采购目录:工程类\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安全考核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在投标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叁份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担任本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企业联系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包括墙体及钢结构施工等工程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08月30日 10: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6日 10:30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楼2107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0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0日 09:30
开标地址: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
采购人名称:东河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包头市东河区新中西路人民法院
采购人联系人:弓立赫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4*****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MD5=7df21fb********adf751a4872ada5c5" ignore="1">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1,383,218.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工程1.0东河区人民法院墙体及钢结构施工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东河区人民法院、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8月30日

标签: 钢结构施工 墙体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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