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第二批集建区内表土剥离资源专项调查评价(浦东新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土地调查和土地管理政策研究工作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资质;(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原件);(5)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6)投标人需具备国家计量认证合格资质(CMA)或者与第三方具备国家计量认证合格资质(CMA)的公司有合作协议的(需提供相关合作证明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二批集建区内表土剥离资源专项调查评价(浦东新区)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9-W0023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招标工作内容为:首先根据下发的耕地表土质量调查底板,摸清浦东新区集建区内耕地的现状情况,确定后备可利用表土资源的总量和分布,制定合理的布点、采样与调查评价分析方案,进行外业采样和检测工作;其次,评价浦东新区集建区内现状耕地表土资源质量潜力情况及质量状况;最后,形成成果报告,建立浦东新区集建区内耕地现状数据库及现状耕地表土资源质量评价数据库,构建浦东新区客土覆土匹配度模型。 5、交付地址:按招标人要求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1-27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2-01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公告要求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www.zfcg.sh.gov.cn)先进行网上报名;上传以下(2)资料原件扫描件:(2)网上报名提交成功的供应商必须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有关资格文件原件、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开始时间)、固定的售后服务点的相关证明,前述证照等原件经采购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投标单位需提交前述证照等复印件一套(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3)只有网上报名并经现场复核通过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1-27 17:00:00至2019-02-01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01月27日--2019年02月01日(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现场复核及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1月28日--2019年02月0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点。现场复核及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地点:可乐东路168号2楼(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本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2-18 10: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2-18 10: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长宁区可乐东路168号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纸质投标文件、CA证书及签收回执。 六、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2)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9年02月02日 上午11:00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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