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路(南三环湾边互通至旧义序水厂段)沿线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三环路(南三环湾边互通至旧义序水厂段)沿线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环路(淮安农大段)、三环路(南三环湾边互通至旧义序水厂段)沿线修复工程(施工)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三环路淮安大桥南桥头至农大段,人行道沿线;南三环湾边互通至旧义序水厂段,沿线人行道、雨污水管道、桥梁伸缩缝、吴山地道;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暂按1250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环路淮安大桥南桥头至农大段人行道沿线提升修复;南三环湾边互通至旧义序水厂段,沿线人行道、雨污水管道、桥梁伸缩缝、吴山地道,人行道修复、管道清疏及CCTV检测,更换沿线桥梁伸缩缝,吴山地道按管养单位要求整修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GZ2019CJ00093号;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为费率招标,不提供招标控制价(工程费用暂按1250万元计取);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标段划分(如果有):/;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企业须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①依据建市[2017]241号文的要求,投标人不存在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②经招标人取证查实,投标人在同一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1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10号海西佰悦城17号楼8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费率招标(参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14日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替换或者撤回。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群众路198号,邮编:350001
电话:****-********,传真:/,联系人:陈晓雪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10号海西佰悦城17号楼8层,邮编:350019;
电话:****-********,传真:****-********;联系人:杨斌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城建处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1161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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