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体校体育综合馆二期(报告厅、五楼及六楼过厅、灯具、安防等)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少体校体育综合馆二期(报告厅、五楼及六楼过厅、灯具、安防等)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安盛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仓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少体校体育综合馆二期(报告厅、五楼及六楼过厅、灯具、安防等)装修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仓山区文体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仓山区文化体育局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控制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少体校体育综合馆二期(报告厅、五楼及六楼过厅、灯具、安防等)装修工程,具体以本工程控制价为准,工程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控制价*******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1日每天9 时00 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 分;到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整,(含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4.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12日 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2月12日9:3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圆整(4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交存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或④银行保函形式。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台江支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98号,邮编:350007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138*****796,传真:/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先锋村中墩展进巷60号美墩一弄三楼,邮编:350007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工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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