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桌椅招标公告

会议室桌椅招标公告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东沟中心小学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东沟中心小学会议室桌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东沟中心小学会议室桌椅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东沟中心小学会议室桌椅采购,主要采购内容为:主席台、会议桌、会议椅、主席椅等的采购、安装及其售后服务等。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5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东沟中心小学会议室桌椅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货期要求:供货前必须采购人核对数量后供货,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营用。
5、供货及安装地点:阜宁县东沟中心小学校园会议室。
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质量保证期二年。
7、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月27 日至2019年1月28日8:30-17:30;(节假日正常)
2、本项目在东沟中心小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58*****939)。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月29日15:00,投标地址:阜宁县东沟中心小学会议室。
5、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19年1月29日15:00,阜宁县东沟中心小学会议室。
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
四、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5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五、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六、本次采购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
2、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审定结算总价的80%;
3、余款20%留作质量保证金,待二年质保期满,在产品无明显质量问题的前提下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八、采购人地址:阜宁县东沟中小小学
联系人:何恒芝联系电话:158*****939

采购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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