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部库房货架二次招标公告

人民武装部库房货架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武装部库房货架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武装部委托,对招标编号为:X[********]-0001的库房货架项目进行招标代理,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项目编号:X[********]-0001。

2.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武装部库房货架项目二次询价。

3. 项目预算:100000.00元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4.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4.3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执证期限有效,营业范围包含所投标段标的产品,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登记有效;2、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3、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不允许同一品牌或同一货物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偏离。

5. 投标语言:中文。

6.报名时间:2019年1月 28日至2019年1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7. 报名时提供:

7.1 营业执照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7.2 税务登记证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7.3 机构代码证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同时接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7.4 近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7.5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7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基础信息、企业自行公示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请点击网站页面右侧信息打印字样进行打印;(信息报告中,有严重失信信息记录的企业将限制参与政府集中采购)

7.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9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上写投标项目、联系电话、邮箱)。

8. 报名地点: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9.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2019年1月28日至1月 30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传送电子文件。

10. 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0.1 接受投标时间:2019年2月12日13:00分至13:30分;

10.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2月12日13: 30 分 ,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投标文件参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12. 投标保证金:3900元。

13.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14. 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为准,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5. 返还投标保证金手续费由投标企业承担,接受保证金单位名称: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松香江路支行。账号:****************6666。

16. 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439-******* 158*****789

17. 询价文件每本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8.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项目参数

项目要求单位:毫米

名称

规格(长*宽*高)

颜色

规格参数

承重(公斤)

组数

中型货架主架

2000*600*2400*5层

白色

立柱75*35*1.2

横梁60*40*1.2

层板厚0.6(净板)

300

25

中型货架副架

2000*600*2400*5层

白色

立柱75*35*1.2

横梁60*40*1.2

层板厚0.6(净板)

300

95

其他要求:

1.供方提供的货架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供方中标后,应即刻安排工厂生产,15日之内发货,并负责安装到位。

3.供方提供的货架应为热镀漆。

4.需方在货到入库后,3个月内不发生质量问题付款90%,另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年,期间若发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在24小时内及时处理,若供方没有及时处理,需方有权扣除全部质保金。

采购单位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联系人:王先生189*****267。《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如果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特定配置、特定+指标参数、产地等情况,仅作为项目质量水平与系统配置的性价比基准,投标人可以此基准作为参考,提供与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特定配置、特定指标参数、产地等要求的货物相同档次或者更优档次的货物,并且所投标货物的配置、规格和技术参数指标等均应实质性不低于或者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注: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动,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内容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如果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与打分标准在公告期间没有提出意见和建议,那么就视同供应商认同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如果供应商因为落标再就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将认定该供应商质疑无效,不予受理。

18.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9.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

20. 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培训方案及服务承诺情况;

2、制定详细完善的项目交货方案、安装方案、验收方案、提供完整项目组成人员名单;

3、要求在白山地区有售后服务点或机构,出现设备故障能在24小时内及时解决;

4、质保期:售后人员上门服务,质保期内有维修及维修承诺;

5、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供应商上门服务,即由中标供应商派员到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0.1 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20.2 所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包装完好的,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20.3 质量保证期1年。合同额10%作为质量保证金。所有货物质保1年后无任何重大质量问题返还质量保证金。

20.4 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0.5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供应商上门服务,即由中标供应商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负责安装调试并保证平稳运行

21. 履约保证金

21.1 在签署合同之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帐或者现金的方式提交。

21.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中标人提交的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之日止。

21.3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返还。

22. 付款方式和条件:

22.1 中标人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22.2 付款方式:中标人提交的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之日,由采购方支付货款9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架 库房 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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