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包头市第三次土地调查质量监理、成果汇总、技术支持与工作指导项目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937号)

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包头市第三次土地调查质量监理、成果汇总、技术支持与工作指导项目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9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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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第三次土地调查质量监理、成果汇总、技术支持与工作指导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第三次土地调查质量监理、成果汇总、技术支持与工作指导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937号
采购目录:服务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纸质评标
投标人投标资格: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3、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甲级资质; 4、投标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调查单位登记备案名单中; 5、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同时承担包头市各旗县区的第三次土地调查任务; 6、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调查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 7、参加本项目的人员(专业类别应包括:测绘、遥感、地理信息、计算机、土地管理等)不低于15人; 8、投标人具有完成本项目专业技术、设备、经济等方面相应的能力和实力; 9、投标人须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有固定的办事机构;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1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叁份(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新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资质证书;

4、在内蒙古自治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调查单位登记备案名单中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

6、提供参加本项目15个人员的执业证书(专业类别应包括:测绘、遥感、地理信息、计算机、土地管理等);

7、投标人须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有固定的办事机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同时承担我市各旗县区的第三次土地调查任务承诺书;

9、“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截图证明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证明。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按时、高效地完成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全流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市级汇总工作及技术支持与工作指导,并承担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09月05日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2日 17:00(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年09月26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6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6日 09:30
开标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包头市团结大街129号
采购人联系人:滑毅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10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2*****38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行包头分行神华国际城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杜文燕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MD5=d*******d1f0c44ff783b789ff6f7ec3" ignore="1">招标公告定.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2,174,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服务
1.01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9月05日

标签: 质量 土地调查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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