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坂污水处理厂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及堆棚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连坂污水处理厂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及堆棚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衡信(2019)招字第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及堆棚二期工程(含设备采购与安装)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衡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连坂村;

2.2.工程建设规模:连坂污水厂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及堆棚二期新增2套板框脱水设备,总投资约8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及堆棚二期工程,包括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及堆棚二期相应管道改造及安装工程,并配套对脱水设备进行更新换代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含招标文件和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及工艺管道的供货、安装、调试、配套土建施工及验收,涉及所有设备和附属仪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和现场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工程量清单、设备清单、施工图纸及设备技术规范;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的机电安装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造价200~15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合同总工期4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工期要求为: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设备供货后20日历天完成系统施工、安装及调试并通过现场测试合格投入试运行,系统试运行5个日历天后通过最终验收并移交。

2.6.标段划分:/ ;

2.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相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材料质量标准为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及投标文件中对技术性能的描述和承诺、设备生产商的合格标准或国家相关标准(以上述标准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安装质量达到国家及本行业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且保证系统试运行15个日历天后连续无故障运行168h,出泥含水率小于60%,当进泥含水率不大于97%时,单机日处理量8.7TDS/D (以不含任何添加物的污泥干重,工作时间20小时计)总处理量达到26t/d。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7.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8日9时00分00秒至2019年2月1日17时00分00秒到 福建中衡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0号中建海峡商务广场A座16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9年2月20日9:3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宏杨新城4号楼11层B写字间,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衡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0号中建海峡商务广场A座16层,邮编:350015

电子邮箱:********4@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许工、小曾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上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脱水机 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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