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刑事技术实验室专用设备 招标公告

公安分局刑事技术实验室专用设备 招标公告

长春新区公安分局刑事技术实验室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JLWR2019-9-ZC002

1.招标条件

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现对长春新区公安分局刑事技术实验室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公安分局刑事技术实验室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LWR2019-9-ZC002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内容:物证保全综合系统、木制结构受理台、受理台专用办公椅、物证受理专用扫描设备、物证受理专用条码打印机、物证保全系统激光打印机、物证保全系统附属主机、高清物证拍摄仪、智能常规物证柜、智能档案物证柜、恒湿净化除酸型一体机、空气质量云测仪、区域智能控制器、RFID监控、监控系统、封装台;

2.5预算金额:70万元;

2.6技术参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供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8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企业、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近两年内完成过类假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投标人加盖公章的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新成立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投标人加盖公章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至2018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3被授权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

监督单位: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

联 系 人:张杨

联系电话:138*****999****-********

2019年1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用设备 实验室 刑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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