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业务楼楼外墙玻璃幕墙安装及采光屋面工程招标公告
新建业务楼楼外墙玻璃幕墙安装及采光屋面工程招标公告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地区: 四平地区 专业: 装饰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YTZB(J)2010—51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的新建业务楼楼外墙玻璃幕墙安装及采光屋面工程项目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计划委员会的伊计字[2009]第87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为新建业务楼楼外墙玻璃幕墙安装,面积380㎡,采光屋面安装130㎡(竣工结算依实际安装面积为准)。
资金来源为国拨及自筹.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院内;
2.3计划日期: 2010年 9月11日开工——2010年10月15日竣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及相关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相应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 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0年8月15日至 2010年8月22日,每天上午 8 时 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2 时 0 分至 5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中吉大厦)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2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的人民币 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现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 9月7日上午9时 30 分,提交到 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注:详细情况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办公地址: 伊通镇人民大路县一中道北
邮政编码: 130700 联系电话:135*****667
传 真: 联 系 人:郭 文 明
招标代理机构: 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伊通镇永宁东路58号
邮政编码: 130700 联系电话 0434—*******
传 真: 0434—******* 联 系 人: 高 继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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