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 招标公告

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 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19年01月29日08: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1月29日09:00至2019年02月03日15:30
招标文件售价¥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2日14:00
开标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伯通 ****-********
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

项目编号:CEITCL-JL-ZCFW-1901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李伯通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代理机构地址: 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ZCFW-190123
CCGAS-ZB-2018-0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
2.2招标内容: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跟进等;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项目地点:长春市区内,以采购人安检计划为准;
2.5入围数量:4家;
2.6入围期限:2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7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人员要求:安检及维修人员具有半年以上室内燃气安全检查、隐患维修跟进工作经验,安检人员应取得山东港华学院颁发的《户内安检技术资质证书》、维修人员应取得山东港华学院颁发的《初级燃气用具安装检修工》证书。每个安检现场设定一名管理经理及现场工作人员(安检主管、维修跟进主管);
3.4近三年(2015-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3.6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7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彩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0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14时,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李伯通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话:****-********

2019年1月2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人员要求:安检及维修人员具有半年以上室内燃气安全检查、隐患维修跟进工作经验,安检人员应取得山东港华学院颁发的《户内安检技术资质证书》、维修人员应取得山东港华学院颁发的《初级燃气用具安装检修工》证书。每个安检现场设定一名管理经理及现场工作人员(安检主管、维修跟进主管);4.近三年(2015-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5.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6.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7.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彩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29日 09:00至2019年02月03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检查 燃气 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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