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腾冲市苏江国有林场2018年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具备采购条件。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腾冲市苏江国有林场的委托,对腾冲市苏江国有林场2018年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报价单位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腾冲市苏江国有林场2018年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
2.2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整体响应;
2.3承包方式:固定全费用(含税)承包;
2.4项目工期:2019年10月之前完成;
2.5项目地点:苏江国有林场江边营林区(业主指定地点);
2.6项目内容:①新修林区集材道5,7公里;②维修林区集材道0.6公里;③原木生产1178.1立方米;④剩余物加工1385.3立方米;⑤原木运输1178.1立方米;⑥剩余物运输1385.3立方米;⑦伐区清理1000亩;⑧整地1000亩;⑨栽植1000亩;⑩林地清理(割灌除草)1000亩;?围栏1680米;?宣传牌1块。(详见采购清单)
2.7项目要求:按业主要求及项目施工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8采购金额:*******.00元
3.谈判投标回函单位资格要求
3.1谈判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必须有从事森林抚育、森林经营、森林管护、采伐或造林、道路新建维修等相关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保证金回执单。
3.2根据腾财发【2017】314号文规定,为了杜绝中标供应商具有相同股东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或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截图。
3.3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公司承担过3项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森林采伐、造林、森林抚育、道路新建维修)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3.4谈判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至2018年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3.5信誉要求:
①谈判单位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书或情况说明。
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提供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谈判成交单位须提供承诺书,承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提供计划参与施工作业的技术工人身份证明及工伤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60万元)等相关材料,如未提供采购单位将拒签施工合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