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公安局弓长岭公安分局购置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公告

辽阳市公安局弓长岭公安分局购置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公告


辽阳市公安局弓长岭公安分局购置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辽阳市弓长岭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受辽阳市公安局弓长岭公安分局委托,对辽阳市公安局弓长岭公安分局购置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CLZFCG-*******)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辽阳市公安局弓长岭公安分局购置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智能手机

40

检验认证:终端通过公安部检验,符合公安部标准《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通用技术要求》(GA/T 1085-2013), 具有国家3C认证,电信设备许可证。
可选安全双系统符合《手持式移动警务双模式终端安全审查检测大纲》。

注:(具体参数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3.采购预算:25万元。

4.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供货。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营业执照(含经营范围);

3. 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4. 企业代码证;

5. 近六个月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6.产品必须支持与辽宁省公安厅移动警务平台对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领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1月31日16时前(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

领导询价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企业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近六个月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代表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领取询价采购文件地点: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务中心3063房间(辽阳市弓长岭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2月2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务中心4044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询价采购开标会。

五、采购单位、采购执行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阳市公安局弓长岭公安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4*****672

采购代理机构:辽阳市弓长岭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111008

地址:辽阳市弓长岭区雷锋街1号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 免责声明:合格供应商资格由询价评审小组审定。

3、领取文件时提供上述报名携带资料的原件及2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领取文件资格审查(领取文件资格审查并非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到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府采购中心 3063房间进行领取文件资格审查并签署相关告知书后领取招标文件。

以上证明材料需现场审核(该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谈判文件领取手续。

辽宁省辽阳市区县用户-弓长岭区

2019年1月29日


标签: 终端设备 移动警务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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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弓长岭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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