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四屏镇斑竹林水库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招标公告
江津区四屏镇斑竹林水库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招标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中心
询价采购通知
津四屏采询(2019)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中心对江津区四屏镇斑竹林水库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以询价比选方式实行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津区四屏镇斑竹林水库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2、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四屏镇肖家坪子,总库容约41万立方米,库区湖面总面积约92亩,坝轴长约135米,坝高26米。建安费约3497万元。
3、服务周期:同施工工期。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询价采购内容
从本工程施工开始,至本工程项目报经区审计机关完成工程结算审计为止,中标人应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及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工程审计工作。
(三)采购限价
江津区四屏镇斑竹林水库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最高限价为渝价[2013]428号收费标准下浮35%(施工建安费暂定3497万元,暂定咨询费限价24万元),投标单位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一律为废标。
二、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
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为重庆市江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国有资金投资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人库中成员。
2、重庆市外企业须满足“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提供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
(二)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0.4万元整的现金(自备装现金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盖章或签字),未交纳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2、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完善合同签订手续后无息退还。
3、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开评标会议结果公示后无息退还。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1、采购文件发布时间:2019年1月29日。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全部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http://www.jiangjin.gov.cn/xz/jjq_spz/spz_index.html)门户网上下载。
3、投标及开标地点:四屏镇政府二楼会议室。
4、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9年1月31日14时30分。
5、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9年1月31日15时。
6、开标时间:2019年1月31日15时。
(四)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书(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
注:1、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2、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五)有关规定和要求
1、各投标人只对本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
2、超过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恕不接受。
3、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采购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3)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且未加盖骑缝章的;
(4)信封密封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5)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5、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于2019年1月 30日前书面提交。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六)中标人的确定
1、本次采购采取最低价评标法确定中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由采购单位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10%(含10%)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候选人。否则,将重新组织采购。
2、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对投标人资质证明原件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审验未通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3、采购结果在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http://www.jiangjin.gov.cn/xz/jjq_spz/spz_index.html)门户网上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前往我中心办理合同签订相关手续。
4、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规定:
(1)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采购人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2)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集中采购机构将向有关部门通报,并在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江津区政府采购活动等。
(3)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七)合同签订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前提是公示期内采购人未收到任何异议),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相关规定执行。
4、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分别送四屏镇采购办、四屏镇财政办备案。
三、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格式)详见附件。
四、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根据渝价发[2013]428号收费标准,江津区四屏镇斑竹林水库建设工程按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下浮 %计算。最终以重庆市江津区审计局出具的最终审计结果为计算基数,结算支付本工程施工阶段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酬金。
如果施工期超过施工合同约定时间50%(不含)以上时,经双方协商委托人同意按以下办法计算超期服务酬金:某项目(或标段)服务酬金总额/某项目(或标段)合同工期(日历天)×[某项目(或标段)超期时间-某项目(或标段)合同工期*50%](日历天)。超期服务酬金的上限为正常服务酬金的50%。
采购人:重庆市四面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老师
电 话:134*****536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委会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霍老师
联系电话:136*****655
采购文件附件之一:采购合同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江津区四屏镇斑竹林水库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制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委托人(甲方):重庆市四面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咨询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津区四屏镇斑竹林水库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2、工程概况及规模:本工程位于四屏镇肖家坪子,总库容约41万立方米,库区湖面总面积约92亩,坝轴长约135米,坝高26米。
3、工程造价:建安费约3497万元。
4、本合同暂定服务酬金:万元,具体以审计审定金额作为基数基数,相应项目作对应比例下浮。
二、服务类别: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含结算初审)。
三、服务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工程结算经审计机关审计完毕终结。
四、咨询人造价咨询部的组织
咨询人为本项目设置一个造价咨询部,咨询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计量、计价员2名(具有全国造价员执业资格)保证有专业人员常驻现场(有重要造价咨询任务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人员)确保咨询服务质量。造价咨询部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姓 名 | 执业资格 | 职 务 | 职 责 | 联系电话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五、咨询人提供的主要服务工作内容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规定,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主要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咨询、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本次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如下:
1、检查施工合同执行情况和工程量签证核实。咨询人随时了解和察看工程实施情况(重要节点需旁站),检查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内容的执行情况,参加工程相关会议并提出造价控制意见,参与审核施工设计图、方案并对影响造价的施工方法及措施提出造价控制意见或经济评价;对需要监理和建设单位签证的工程量先进行现场查实和核对无误后报送建设单位完善签认程序。
2、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
3、对合同中缺项单价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原则、方法进行审核、评价,并提出书面建议。
4、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原则、方法对需确价的建筑材料价格进行询价,并提出建议,为甲方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5、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核。审核各项工程的进度报告,根据每月完成工作量逐项与承包方进行核对,根据合同条款提出工程进度款支付意见。
6、如有专业分包工程,同时提供专业分包工程的造价咨询。
7、协助甲方对投资进行分析,出具分析报告。
8、对工程造价、工期索赔和反索赔进行造价咨询。
9、完工后的结算审核,出具初步审核报告作为向审计机关报送结算审计的资料。
10、在工程结算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过程中,参与相关结算工作会议,对结算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争议项目协助甲方进行相关造价咨询服务和谈判。
11、办理与本项目新建段造价咨询服务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服务酬金
按《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规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下浮 %计算(计算基数为重庆市江津区审计机关出具的最终审计结果)。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以重庆市江津区审计局出具的最终审计结果为计算基数,结算支付本工程施工阶段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酬金。
如果施工期超过施工合同约定时间50%(不含)以上时,经双方协商委托人同意按以下办法计算超期服务酬金:某项目(或标段)服务酬金总额/某项目(或标段)合同工期(日历天)×[某项目(或标段)超期时间-某项目(或标段)合同工期*50%](日历天)。超期服务酬金的上限为正常服务酬金的50%。
七、服务酬金支付办法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暂定合同费用的10%;坝基施工完成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坝体填筑完成或上下引流到施工完成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主体完工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工程完工验收且最终咨询成果完成并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后支付至费用总额的80%;配合审计主管部门审计完成后10日内,以重庆市江津区审计局出具的最终审计结果为计算基数,支付完结算价尾款及超期服务酬金(如有)。
八、违约责任
(一)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因咨询人的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咨询人按直接经济损失额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1、在现场计量中因咨询人过错导致工程量多计,使甲方多支付,形成无法追回的损失。
2、对计价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审核或审核结果错误,导致甲方多支付,形成无法追回的损失。
3、在材料价格认(审)定过程中(如果有),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确定材料价格,导致甲方多支付,形成无法追回的损失。
4、未按施工合同和相关建设法规规定时间完成施工单位提出并应由甲方回复,而甲方及时委托咨询人服务的请求事项,导致施工单位索赔并成立。
5、其他由咨询人过错导致甲方无法追回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2、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九、合理化建议奖励
因咨询人的合理化书面建议,为委托人节约了工程投资,能明确分析、区分并计算出节约投资额,在实施后出具详细的“投资节约报告”,委托人按经审核确认的“投资节约报告”中节约额的多少,适当向咨询人支付奖励(另行协商)。
1、在不改变设计目标的前提下,提出正式书面的设计调整建议方案并获设计单位和甲方认可并得以实施,使甲方节约工程投资。
2、对设计、监理、甲方认可的事项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书面建议、意见并得以实施,使甲方节约工程投资。
3、对本咨询协议签订前已发生(或已约定)事项提出书面建议、意见,使甲方节约工程投资。
4、其他使甲方节约了工程投资、减少工程费用的书面建议、意见。
十、纪律要求
在咨询责任期内,咨询人要严格服从《江津区四面山管委会工程建设中介单位的管理办法》(四面山管委发【2015】13号)之规定,咨询人及其派驻人员应按照“严格审核、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履行服务合同,严禁以任何方式接受施工单位的礼品、财物,严禁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与本工程项目利益关联的其他单位、人员等发生任何形式的经济往来。
十一、合同争议的处理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委托人和咨询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建设工程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定执行。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2、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结清咨询费后合同自然终止。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 (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文件附件之二:投标文件格式
报 价 书
采购项目名称:江津区四屏镇斑竹林水库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采购项目编号:津四屏采询(2019) 号
★报价:按渝价【2013】428号文下浮比例:%(施工建安费暂定3497万元为计算基数,咨询费暂定¥ 元);
与询价费率差异说明: (如有) (不够自行加行)
其他优惠承诺: (如有) (不够自行加行)
备注:1、带★项必须填写,如有漏项的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各项须如实填写,不得虚假填报,如成交后发现与填报情况不一致的,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3、如因填列以上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报价单位名称并盖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采购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重庆市江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国有资金投资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人库中成员承包人入库协议复印件
3、项目机构设置(提供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表及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书复印件,格式自定)
4、公司规模、简介及至少1个2015年至今重庆市境内的造价30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业绩(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5、其他评标标准中需要承诺的相关资料(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中承诺书,格式自定)
6、企业诚信声明(格式)
企业诚信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我方参加项目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的真实性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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