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宁江区民政局采购城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松原市宁江区民政局采购城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松原市宁江区民政局采购城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松原市宁江区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宁江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1月29日15: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1月29日08:30至2019年02月02日16: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2月26日14:00 | ||
开标地点 | 吉林省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93.325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殿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310 | ||
采购单位 | 松原市宁江区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东路79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殿生136*****3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B栋174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谢经理 |
吉林省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松原市宁江区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松原市宁江区民政局采购城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民政局采购城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LXZ-2019-ZC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殿生
项目联系电话:136*****3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松原市宁江区民政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东路797号
联系方式:王殿生136*****3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经理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B栋174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民政局采购城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2.服务对象:宁江区60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及身体行动状况正常的空巢老年人。
3.服务内容:日托、代缴代购、配(送)餐、保洁、陪护等一般性家政服务;基本的医疗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资金:933255.00元;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2019年度;
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8.入围家数:4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的除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居家养老服务等相关内容;3.投标人须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工作设备;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4.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5.必须在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范围内开展服务,不得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名从事传销、强迫性消费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公共利益活动;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3.32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29日 08:30至2019年02月0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6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6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缴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
以上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8万元。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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