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所辖区内所管市政道路设施维修项目(汉江路、朝阳路等23条道路)竞争性磋商公告
张湾所辖区内所管市政道路设施维修项目(汉江路、朝阳路等23条道路)竞争性磋商公告
张湾所辖区内所管市政道路设施维修项目
(汉江路、朝阳路等23条道路)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十堰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十采计备【2019】XM0289号要求,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十堰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拟就张湾所辖区内所管市政道路设施维修项目(汉江路、朝阳路等23条道路)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十采计备【2019】XM0289号
1.2项目名称:张湾所辖区内所管市政道路设施维修项目(汉江路、朝阳路等23条道路)
1.3采购预算:210万元。
1.4采购内容:按采购人要求,对辖区内的车行道、人行道、排水沟等市政设施进行维修、维护。
1.5服务期限:365日历天(自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止)。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2 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2.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具有(或租赁或合作)一所1500型及以上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提供加盖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公章的沥青混凝土搅拌站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合同协议书原件);
2.5 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已完工的新建或维修改造道路工程类似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照及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原件)。
项目经理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至少一项已完工的新建或维修改造道路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7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证照原件);
2.8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本单位2018年10-12月连续三个月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以社保机构出具的职工缴费明细表(或个人信息登记表)和税务机构(或社保机构或银行)出具的发票(或缴费收据或转账凭证)为准),并备注社保机构名称及联系电话备查。
2.9信誉要求:
①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②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全国范围内招标采购过程中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过处罚决定的(以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③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⑤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下载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注:①②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③④⑤项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
2.10财务要求: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三年来无亏损,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2.11各供应商只能针对 “十采计备【2019】XM0287号、十采计备【2019】XM0288号、十采计备【2019】XM0289号、十采计备【2019】XM0290号、十采计备【2019】XM0292号”中的一个项目提出报名申请;
2.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报名),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99号万达广场A座6027室 )报名,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2报名时,由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符合供应商资格所列条件的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本项目报名资料与评标时必须保持一致,且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梁鹏电话:151*****67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玲玲电话:139*****102
十堰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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