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科学研究院朝阳区酒仙桥北路1号院职工住宅工程物资招标公告

铁道科学研究院朝阳区酒仙桥北路1号院职工住宅工程物资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铁道科学研究院朝阳区酒仙桥北路1号院职工住宅工程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DJW2019-16

1.采购条件

1.1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酒仙桥北路1号院职工住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物资资金来源为采购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采购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铁科院东郊住宅项目部依据《铁科院朝阳区酒仙桥北路一号院职工住宅工程物资申请计划批复》(电建物【2019】第14号)实施公开采购。

1.2采购组织形式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实施公开招标采购,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工程概况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酒仙桥北路1号院职工住宅工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一号铁科院试验中心内,东临试验线路,南临试验中心办公区,西临现状南春路,北临铁道博物馆。本项目分为住宅楼、地下车库及配套的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等三种不同性质用房,共计建筑面积145504.03m2,住宅楼部分为三栋18层,一栋12层,地下3层,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部分两层,框架结构;配套的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包含7#、8#、9#、10#为配套公建,框架结构。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设计单位为北京都林国际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铁科院东郊住宅项目部组织施工,项目已于2017年2月15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为低压电缆、配电箱、门窗、聚丙烯(PPR)管材及管件、聚丁烯(PB)管材及管件、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及管件等。根据采购物资类别及用途不同划分为六个包件,具体各包件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详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低压电力电缆(一、二包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入选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低压电线电缆供应商名录的生产商。

3.1.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资料,投标人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CQC产品认证,证书有效。

3.1.3生产能力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1.4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80000万元,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设备优良,工艺先进;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能确保原材料质量;原材料进场检验、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具有专业的试验室,试验设施、仪器配备齐全,标定合格、有效,能够按要求进行质量管控;提供投标产品通过【CMA】、【CNAS】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和近二年的委托检验报告资料,产品资料随货同行,能够保证可追溯。

3.1.6供货业绩要求: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5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1.7 履约信用要求: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5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1.8 其他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保供措施服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的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低压配电箱(三包件)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生产商应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有效。

3.2.3生产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2.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试验)人员配备合理,生产设施齐全,试验、检验设施齐全,标定合格、有效;电气元件采购渠道正规,确保电气元件、辅件质量合格,重视组装工序过程管控;原器件进场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执行,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提供投标产品通过CMA、CNAS认可的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和委托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可追溯性。

3.2.6供货业绩: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5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2.7 履约信用: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5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2.8 其他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保供措施服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的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3钢(木)质防火门(四包件)

3.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制造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3.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资料,投标人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3.3.3生产能力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3.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优良,生产工艺先进,重视工序管控;质检设施齐全,标定合格,安装人员(含售后服务)配置合理,技能考核合格;原材料、部件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厂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提供投标产品由通过【CMA】、【CNAS】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及消防CCCF认证;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确保产品资料可追溯性。

3.3.6供货业绩: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1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3.7 履约信用: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1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3.8 其他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保供措施服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的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4断桥铝合金隔热窗(五包件)

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制造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4.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资料,投标人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3.4.3生产能力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4.4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优良,生产工艺先进,重视工序管控;质检设施齐全,标定合格,人员(含售后服务)配置合理,技能考核合格;原材料、部件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厂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提供投标产品由通过【CMA】、【CNAS】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确保产品资料可追溯性。

3.4.6供货业绩要求: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5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4.7 履约信用要求: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5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4.8 其他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保供措施服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的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5给排水管材及管件(六包件)

3.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制造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5.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资料,投标产品生产商必须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3.5.3生产能力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5.4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优良,生产工艺先进,重视工序管控;质检设施齐全,标定合格,人员(含售后服务)配置合理,技能考核合格;原材料、部件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厂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提供投标产品由通过【CMA】、【CNAS】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确保产品资料可追溯性。

3.5.6供货业绩要求: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1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5.7 履约信用要求: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1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5.8 其他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保供措施服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的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6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购人采用线上方式发售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19年2月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并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方式足额支付采购文件款,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支付,采购文件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铁科院东郊住宅项目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皂君庙支行

帐 号:1105 0163 7900 0000 0050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交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应告知采购人,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具体包件的投标。

4.3采购人收到汇款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4采购文件补遗和答疑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人务必于2019年2月26日上午9:2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上传有效的报价、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选择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开标前现场递交或选择快递方式邮寄。选择邮寄投标文件方式的,务必确保采购单位在2019年2月26日8:30能收到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2月26日8 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地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

5.3各投标人应准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及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推荐各投标人选择“开标后自动解锁”。


7.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东郊住宅项目部

联系人:张波、冯立斌

电 话: 185*****595155*****776

电子邮箱:********8@qq.com">********8@qq.com

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 1 110000 ********8 K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

联 系 人:陈军、高占坡

联系电话:8824 6684、********

8.公告附件

8.1附件一: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8.2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铁科院东郊住宅项目部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住宅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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