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建投实业有限公司“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清廉寨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金建投实业有限公司“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清廉寨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清廉寨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已经许示范发改[2018]30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许昌中金建投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CGC-F*******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四至为尚集街以北,尚集北街以南,魏武大道以西,魏文路以东。投资额约为221720万元人民币,建筑含安置住宅、配套公共设施、配套市政设施,层数为多、高层;建筑限高小于80m;建筑密度小于25%;容积率小于3.0;绿地率大于35%;机动车停车位大于等于1.0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大于等于1.5车位/户,规划建设安置住宅3700套(分为120㎡和80㎡两种户型)。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控制价:财政评审结论
2.5、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施工计划工期:24个月;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测量、勘察、修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总图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室外配套设计)、施工建设、竣工图编制及相关的配套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www.xcggzy.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2月20日10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介质存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一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事项
招标人:许昌中金建投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22层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185*****855
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万象春天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1*****898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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