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工程招标公告

土地整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才招浦字[2010]18号
开标时间:2010-09-0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浦城县盘亭乡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浦城县盘亭乡人民政府的招标编号为闽才招浦字 [2010] 18号 的浦城县盘亭乡棠岭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已由南国土资综合[2010]27号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为约89万元;
2.2. 本次招标项目为土地整理项目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 浦城县盘亭乡。
2.4.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施工现场交通方便,施工供电条件已具备;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10月,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土地平整 年 月 日之前完成。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10 年 8 月 24 日至2010年 8 月 30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双休日正常上班);出售地点为浦城县滨江步行街15栋1单元201室,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预算书、施工图纸)每份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2.8由于此次为国土资源局整体项目,分三个乡镇进行招标,投标人可投1-3三个工程,但只能中一个工程,已中一个工程的投标人不参与后面工程竟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独立法人,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建造师应具备不低于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经注册的(贰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资质(须经年检合格,建造师必须无已开工的在建工程,临时建造师可以使用建设厅发布的公告,但必须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盖章);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4. 本招标项目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本工程可下浮项目造价下浮率K= 6 %。
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 9 月 7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浦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 浦城县盘亭乡人民政府
地址: 浦城县盘亭乡
电话: 138*****696
联系人: 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浦城县滨江步行街15栋1单元201室,邮编: 353400
联系电话: ****-******* ****-******* 传真: ****-*******
联系人: 苏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号:
开户名: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浦城支行
帐 号: ****************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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