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所风管机 招标公告
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所风管机 招标公告
[2019-01-30]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所的委托,就风管机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竞标人参加投标。
1、磋商文件编号:中心-YC2019-002
2、项目采购清单及项目要求:
服务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风管机项目 | 详细参数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 190000.00元 |
供货期:成交后20日;质保期:1年。 |
(详细参数要求及数量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主要设备性能参数)
3、竞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竞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⑴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营业执照;
⑵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⑸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⑹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⑺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者复印件),未提供的以银行到账核实为准;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代理机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竞标人将以上所列资质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4、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拟竞标人可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磋商文件。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12日(北京时间)。
6、投标保证金:竞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 55。竞标人须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及联系方式。保证金到账视为报名成功。
7、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8、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2月13日9:00(北京时间)
9、联系电话:****-*******
联系人:华阳
10、采购单位:宜春市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所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云松
电话:139*****139
11、监督部门: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13、竞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所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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