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留置场所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招标公告

监委留置场所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招标公告



镇江市监委留置场所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 镇江市监委留置场所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工程 (标段名称)已由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镇发改投资发[2018]483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镇江市监察委员会 ,代建单位为 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丹徒区长山林场宕口地块
2、工程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82000平方米(约123亩),总建筑面积49417.38平方米;项目匡算总投资29994万元。勘察设计费控制价:335万元;
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5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和设计。
4、勘察设计质量: 合格,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勘察(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查明、分析和评估地质特征和工程条件,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出具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以及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配合)及其配套技术服务和工程方案设计(除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包括工程概算文件及其配套技术服务、后续服务等所有内容)和勘察设计任务书中的所有内容;
每位投标人可参与上述最多 1个 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规定的资质条件(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本勘察设计工程须提供两名项目负责人。
其中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设计单位配备)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勘察单位配备)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单独对该项目的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指定工程设计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中需指定工程设计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必须以牵头人工程设计企业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除非特别说明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要求的各类证书原件;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6)、在纪检监察和相关政务服务平台有不良记录;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①、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 名: 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邮储银行丹徒支行
虚拟子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 后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②、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否则不予认可;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⑥、联合体必须以牵头人工程设计企业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六、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94分,业绩6分。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当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当报价低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6.1、投标报价(94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94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备注: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2.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错误和计算错误外,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2、业绩(6分)
(1)、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勘察费15万元以及上类似工程勘察业绩的得1.5分;(1.5分)
(2)、投标项目负责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勘察费15万元以及上类似工程勘察业绩的得1.5分;(1.5分)
(3)、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设计费250万元以及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得1.5分;(1.5分)
(4)、投标项目负责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设计费250万元以及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得1.5分;(1.5分)
说明:
①、类似勘察或设计业绩加分证明材料(加分依据)为勘察设计合同原件,提供的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明确的反映项目负责人、合同时间、合同金额等关键因素,否则不予加分(合同中无法反映上述信息的,可以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类似勘察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类似勘察、设计业绩均以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承担本项目中相应工作内容的单位提供为准,如勘察业绩,必须由勘察单位提供;设计业绩,必须由设计单位提供。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月30日00:00至2019年2月3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5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以联合体投标的,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以牵头人设计企业的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八、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9年1月30日00:00起至2019年2月3日 24:00止;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九、发、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金山宝地1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冠城国际21#-1603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 胡斌
电话: ****-********电话:****-********
传真: / 传真:****-********
邮编: / 邮编:/
E—mail: / E—mail:/
10.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丹徒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10.3技术支持:
CA证书办理单位:网上招投标系统:
江苏CA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180*****535185*****507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负责人 (电子签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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