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自行监测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招标公告
2019年度自行监测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招标公告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西宁发电分公司2019年度自行监测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属于黄河公司的分管单位,位于青海省湟中县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西区内,在湟中县汉东乡政府所在地北侧,北边距湟水河约10km,东南距湟中县城约10km,厂址西北距湟原县城约23km,东距西宁市约35km。厂址属于山间盆地,自然地面标高2473~2495m,场地整体由东南向西北倾斜。项目容量为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于2013年7月开工,第一台机组于2015年12月建成投产,第二台机组于2016年3月建成投产。
依据《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青海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管理办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确保西宁发电分公司2019年度自行监测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工作有序开展。
1.2.1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
西宁发电分公司两台机组2019年自行监测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工作,包括12套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测量参数进行比对监测,厂界噪声、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油罐区非甲烷总烃、氨罐区氨浓度、脱硫废水、废气汞及其化合物、黑度浓度进行测量。自行监测包括厂界噪声(每季度一次)、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每季度一次)、1、2号机脱硫出口废气汞及其化合物(每季度一次)、林格曼黑度(每季度一次)、脱硫废水(每月一次)中pH、铅、镉、砷、汞,氨区周界氨浓度(每季度一次),油罐区非甲烷总烃(每季度一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每季度一次)包括1、2号机组脱硝CEMS设备A、B侧进出口氧量、氮氧化物、烟温、流速,脱硫进口CEMS设备烟温、氧量、烟尘、二氧化硫、流速,脱硫出口CEMS设备烟温、氧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流速。
1)自行监测项目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有组织废气 | 1、2号机脱硫出口 | 汞及其化合物、黑度 | 每季度一次、每次一天、每天三次 |
无组织废气 | 厂界四周、氨区四周、油罐区四周 | 总悬浮颗粒物、氨、非甲烷总烃 | 每季度一次、每次一天、每天三次 |
噪声 | 厂界四周 | 厂界噪声 | 每季度一次、每次一天、昼夜各一次 |
废水 | 脱硫废水出口 | pH、铅、镉、砷、汞 | 每季度一次、每次一天、每天三次 |
2)比对监测项目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废气 | 1、2号机脱硫进口 | 烟尘、二氧化硫浓度、烟温、氧量、流速 | 每季度一次、每次一天、每天六次 (进出口同步监测);烟尘、烟温、流速每季度一次、每次一天、每天三次 |
1、2号机脱硫出口 |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烟温、氧量、流速 | ||
1、2号机脱硝A、B侧进出口 | 氮氧化物浓度、烟温、氧量、流速 |
备注:合同期限内每季度开展一次自行监测及比对监测工作,共计开展四次,其中自行监测项目中脱硫废水监测每月开展一次。如遇机组整月或整季度停运等特殊情况,部分监测项目不满足检测条件的,可不开展相关监测。
1.2.2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2.1项目实施地点:西宁发电分公司厂区。
1.2.2.2服务期限:计划2019年3月1日--2020年3月1日,具体服务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总服务期限不变。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环境检测企业,投标人须入选青海省生态环保厅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名录,并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过至少1家火电厂自行监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29日
1.7.2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2月2日 17:30时截止
1.7.3发售时间:2019年1月30日~2019年2月3日 8:30~11:30,14:30~17:30
1.7.4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1.7.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各投标人于2019年2月12日北京时间9:30时在西宁发电分公司办公楼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联系人:张睿亮电话:180*****187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9年2月25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0.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联 系 人:范慧琴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zbb*******@163.com
邮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 5416 4105 017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宋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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